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遗产可以多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情况下遗产可以多分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3、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二、什么情况下应该少分遗产(一)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才应该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二)不均等分配时可以少分1、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2、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多分少分这种特殊情况,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遗产分配的方式即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配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配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配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配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配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配的方式。



·继承法规定自写遗嘱需要几份
      继承法规定自写遗嘱需要几份 一、继承法规定自写遗嘱需要几份? 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故一份就行了,当然根据需要多写几份也可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


·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几种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都有哪些?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既可以放弃,也可以剥夺。当继承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为人主动放弃继承权时,继承权便会丧失。一般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时候,才会丧失继承权。那究竟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继承法继承是指的什么?
      继承法继承是指的什么? 一、继承法继承是指的什么? 继承法上的继承是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 遗嘱...


·转继承还能发生代位继承吗
      转继承还能发生代位继承吗?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转继承不同于代位继承,两者的区别在于:(1)基础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的,而转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的。(2)继承人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人可...


·财产继承权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侵犯后如何处理?
      财产继承权是指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或者依据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的合法遗嘱而享有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会出现由于利益冲突的时候就容易发生争议。导致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侵害,不过,作为法律的承认与保护的相关权利,一旦受到侵害,也必然可以使用法律保护自己。那么,财产继承权...


·兄弟姐妹是否有财产继承权?
      兄弟姐妹是否有财产继承权?兄弟姐妹是有财产继承权的;对于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最近的旁系血亲,他们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之中,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关系密切。因而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范围内。一般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一)同父母兄弟...


·抚恤金法定继承案件是否可以一起起诉?
      抚恤金法定继承案件是否可以一起起诉?抚恤金法定继承案件是不可以一起起诉,因为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可以合并审理的一些案件的话,通常情况下它都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是在性质方面可以合并起诉审理的,但是抚恤金和遗产的处理案件的话,是两个完全不同范围的案件不能一起起诉。首先,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


·一、婚内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内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


·爷爷奶奶的遗产可以留给孙子吗
      爷爷奶奶的遗产可以留给孙子吗 一、爷爷奶奶的遗产可以留给孙子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


·一、没有赡养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没有赡养的子女有继承权吗?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原则上也有继承权,但有赡养能力却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