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中有经济赔偿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协议中有经济赔偿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男方:×××,民族:汉,现居住××市××区××路××号。身份证号:××××××××××××××××××

女方:×××,民族:汉,现居住××市××区××路××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县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性格不合,加之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现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人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协议人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女孩,取名×××,××××年××月出生,离婚后由女方抚养,跟随女方一起生活,男方承担孩子独立生活前的基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每月不低于500元,在每月的5号之前支付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遇到孩子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大额支出(一次性支出500元以上),双方各承担50%;对于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和意向的合理要求。

在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学习和子女监护方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可随时探望孩子或与孩子保持电话沟通,在孩子的双休日,节假日期间,根据孩子的意愿,在告知另一方后,可以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双方离婚后,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均不得在孩子面前相互诋毁对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

协议人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位于县城英庄的一院房产作价40万元,两辆货车作价6万元,双方离婚后上述房产和车辆归属男方所有,男方另外补偿给女方23万元,在本协议生效的当天该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女方,女方收到该款后给男方出具收据;双方无其它财产分割纠纷;对于共同财产,双方确认没有任何隐瞒、抽逃、转移。如任何一方有隐瞒、抽逃、转移共同财产的,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有转移、抽逃财产的,离婚后不管多久,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抽逃、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或大部分份额,并追究其隐瞒、抽逃、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抽逃、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或少分该财产。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无共同债务;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不知情的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签于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照顾双方父母及孩子付出了较多精力,且男方有重大过错行为,双方离婚后,男方一次性给予女方20万的经济补偿,在本协议生效之后三天内付清。

五、其它事项:

离婚后,女方由于需要一段时间找居住的地方,男方答应女方暂住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有的房屋内,但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离婚后,双方均不得干扰对方及对方父母、亲友的正常生活。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事项履行义务的,每违约一次应付违约金伍万元(50000.00)给对方;未违约的一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违约方无条件予以接受。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争议的处理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女方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协议一般是由双方来进行协商书写,而对于存在经济赔偿的情形同样也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在普通离婚案件中是不会存在此赔偿金额的,因此,在写的时候就要注明清楚金额,以及还有双方违约的责任,这样才能保障各自的权益。



·离婚怎么能保住财产安全?
       离婚怎么能保住财产安全?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


·如何一次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不离婚怎么办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自然当事人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能够顺利的解除夫妻关系,而此时就想要法官一次性判决夫妻离婚,但这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并不是说只要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最终一定可以判决离婚。那么如何一次判决离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一次判决离婚 1、法院判决离...


·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


·老婆和村里人跑了我怎么告她重婚?
      老婆和村里人跑了我怎么告她重婚?(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
      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并非仅靠法官自由心证,而是依照一定的法律标准,具备一定的法定理由的,其所送达的判决书也会在一定期限内生效。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答案。 一、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做公告多久离?
      男女双方有结婚的权利,自然也有离婚的自由。夫妻双方如果已经感情破裂,离婚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但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却不愿离婚的情况,甚至以逃避上庭来拒绝离婚,此时,法院只能使用公告的方式通过不愿离婚的一方。那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做公告多久离?一起来了解一...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贫困户领取国家补助或者学生领取助学金都需要提供家庭贫困的证明。贫困证明是证明自己的是否符合贫困标准的最有利证据。一份内容完整措辞准确的贫困证明更能精准表达贫困的程度。那么,家庭贫困证明该如何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家庭贫困证明范文,供您参考。? 一、申请贫...


·在侵犯财产案件的国家赔偿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是由国家出面赔偿给因公利益而受到私人利益损害的个人或机构的赔偿。国家赔偿通常会具备一定的公正性和程序性。要获取国家赔偿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通过相关的审理流程。那么,在侵犯财产案件的国家赔偿的审理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一、在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国家赔偿中的审理程序 (1)首先,提...


·一、男方有吸毒史抚养权归谁?
      一、男方有吸毒史抚养权归谁?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大,一方有吸毒行为,有可能将孩子判决给对方。 根据《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规定的原则,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孩子...


·再婚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随着我国法律程序的不断完善,在解决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包括婚姻问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一般在离婚过程中的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在婚姻法中有所体现,穿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那再婚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就详细介绍。 《婚姻法》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1、《婚姻法》第三...


·在我国妻子失踪孩子归谁抚养
      在我国妻子失踪孩子归谁抚养社会百态是难以用语言来进行概括的,人在生活当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境。但是无论如何总是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法的,不管您遇到什么事情都可以寻求政府或者是寻求法律的途径来进行解决,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有消极的态度。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妻子失踪孩子归谁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