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强行分红是否构成犯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东强行分红是否构成犯罪?股东强行分红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犯罪,股东是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在“挪用”上。所谓“挪用”,是指无权动用而不经批准许可,违反公司财务制度,擅自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或者虽有权动用,但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私自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行为人一经实施“挪用”的行为,就侵害了公司资金款项的专有权,改变了资金款项的用途,从而危害了公司对资金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损害了企业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同时也就具备了严重社会危害性。二、挪用资金罪的表现方式是什么?根据《刑法》规定,“挪用”主要包含以下三种行为方式:(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其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这里的“个人使用”是指挪用资金用于自己或者其他个人的合法生活、非经营性支出等合法用途。所谓的“数额较大不退还”是指挪用人由于客观上的原因而不能归还。如果行为人挪用单位资金后主观上转化为不愿意、不打算归还,或者携款潜逃的,则该行为性质转化为侵占,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就构成犯罪。所谓“营利活动”,是指合法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的营利活动,主要是指存入银行,或者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债券或彩票等行为活动。将挪用的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在经营活动中的欠款,也属于进行营利活动。(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公司的股东年终分红应当完全的按照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如果没有分红,股东个人强行的挪用公司单位的资金将有可能构成我们《刑法》当中规定的挪用资金罪行。



·未成年人盗窃罪怎么处罚?
      一、未成年人盗窃罪怎么处罚 未成年人犯盗窃罪的处罚需要根据下列两种情形来判定: 1、行为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应当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依法进行矫治教育; 2、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依据《刑法》中对盗窃罪的处罚规定从轻或...


·减刑的程序有哪些?
      减刑的程序有哪些? 1.执行机关(监狱)首先向人民法院提交材料,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1)提出减刑建议书;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或未成年犯管教所提出减刑建议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监狱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对原判为有...


·聚众斗殴罪缓刑是否有可能
      要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对罪犯判处缓刑的话,对于罪犯来讲这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具体说到聚众斗殴罪,您知道聚众斗殴罪缓刑是否有可能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聚众斗殴能不能取保候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可以自诉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可以自诉 一、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可以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


·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一、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1、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


·非法集资代理人应当怎样判刑?
      非法集资代理人,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代理人确实不知情,应当不会判刑,非法集资应当按照集资数额定罪量刑,个人进行集资诈骗3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判处无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或者罚款5-50万元,诈骗数额以实际诈骗数额计算。 1、如果确实不知...


·遗弃婴儿是什么罪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遗弃婴儿是什么罪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具体来说,拒绝扶养包括具有扶养义务并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应当履行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行为...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会判多久?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会判多久?1、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会判五年左右,具体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民事诉讼后多久到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后多久到刑事诉讼?在一些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发起民事诉讼后,经过法院审理,发现该案件和刑事案件还有关联,这时就涉及到交叉案件的处理。民事诉讼的发起人是案件的当事人,而刑事诉讼通常是由检察院提请公诉的,两者并不属于同一程序,那么,民事诉讼后多久到刑事诉讼?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


·信用卡诈骗罪未遂该如何认定?
      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时,情节严重会触犯信用卡诈骗罪。和其它犯罪一样,信用卡诈骗罪也分为既遂和未遂。对于司法机构来说,对信用卡诈骗罪做出认定非常重要,尤其是在犯罪未遂的认定上。那么信用卡诈骗罪未遂该如何认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信用卡诈骗罪未遂该如何认定?...


·关于法院判刑可以缓刑吗?
      符合下列缓刑的条件的,就可以判处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