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购买拆迁安置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拆迁安置房由于价格相对市场上其他商品房低廉,受到不少购房者追捧,但拆迁安置房由于政策的限制,在购买时不能及时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对购房者来说存在较大的风险。对于购房者来讲,实践中究竟该怎样购买拆迁安置房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购买拆迁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二、购买拆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一)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
以上就是对“怎样购买拆迁安置房”这个问题的解答。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应就权属,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详细的约定。因此,为保护交易安全,保证合同的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该委托律师书写合同相关内同,并在律师的监督下完成合同的签署。




·城市中的私房其实就是指那些由公民个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对于这
      城市中的私房其实就是指那些由公民个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对于这些房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条件下,那么当事人可以自由进行买卖。不过此时确定城市私房的价格就是比较复杂的了,那究竟该价格要怎么确定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城市私房买卖价格如何确定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房屋他项权证补办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我们在购买房产时,大部分的读者都能听说过,对于房屋的他项权证的具体事宜,那么如果是他项权证不小心丢失的话,那么就得需要进行补办了,那么补办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到房管局进行申请,那么详情来看下文。 到房管局申请遗失补办,具体流程、时间及费用如下: 一、自受理单开...


·未成年人的房子该怎么出卖?
      未成年人的房子该怎么出卖? 孩子未成年,房产若是登记在孩子名下,房屋出售要其监护人(父母)代为办理。出售未成年孩子名下房产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做监护公证,然后带好公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才可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1、怎么办理监护公证? 首先电话咨询公证处所需材料,之后携带材料到公...


·一、店面租户违约不付房租怎么办?
      一、店面租户违约不付房租怎么办?双方签订的合同上面应该有拖欠租金的违约责任的。直接按合同上面约定办就好了。一般都是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


·离婚诉讼中,主张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揭贷款购房的增值部分是否合理?
      该要求是合理的。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上述房屋中有一部分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首付部分以及尚未还清贷款部分),也有一部分具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最高人民...


·长春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长春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出卖方(本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等。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


·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
      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法规的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等原因使其权属发生了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2、房产证应是在买...


·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
      在我国,由于二手房交易风险很高,所以国家规定了严格的交易程序,但这些程序环节很多,导致二手房交易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而在此期间,房价不断上涨,就有可能出现二手房的卖方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而反悔的可能。那该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


·公租房违约金一天多少钱,规定是什么?
      公租房违约金一天多少钱,规定是什么?公租房违约金一般是一个月的违约金,不是以天为单位计算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二、公租房的优势...


·住房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住房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如果房贷没办下来,用户需要做以下几件事情:1.积极了解具体问题。如果购房贷款迟迟没有批下来,用户需要积极和银行沟通无法审批的原因,如果是用户本人的征信或流水问题,如果流水不够可以和银行商议能不能补齐流水。也可以通过增加首付比例减少贷款金额的方式再次向银行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