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后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

拖欠抚养费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孩子的抚养费对方坚持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强制执行,如果判决后,对方仍坚持不给,法院会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追讨抚养费的起诉状怎么写?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三、追讨抚养费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追讨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追讨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对方拖欠抚养费,在起诉之前要先调查清楚,看对方现在是否有什么特殊情况,是否真的无力支付抚养费了,如果暂时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的话,也没有必要起诉。


·刑法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司债券不超过净资产的多少是合法行为?
      公司债券不超过净资产的多少是合法行为? 一、什么是公司债券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


·夫妻之间婚前借条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之间婚前借条离婚怎么处理?夫妻间订立的借款协议,离婚时借条是具有效力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另一...


·一、离婚协议婆家债务自己有义务承担吗?
      一、离婚协议婆家债务自己有义务承担吗? 只要是婚后的那么就要进行承担,如不知情那么就找出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就可以不用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


·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是我国市场上最为常见的一种企业类型,对于各上市企业来说,其内部是由各种不同职能的岗位所组成的,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宜,一般来说,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那么,若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什么?
       一、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什么?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对于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针对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缺乏启动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由政府设立再就业担保基金,通过再就业担保机构...


·债权人哄抢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债权人哄抢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 一、根据场合不同,法律责任不同 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


·分公司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效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


·朋友长时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长时间欠钱不还怎么办?朋友长期欠钱不还,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


·罚没款收缴依据是什么?
      罚没款收缴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过批准可以这么做。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发行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发行条件是什么?公司为了进一步的扩大发展就会对外发行债券进行集资,但是 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发行债券进行集资的条件,公司必须要具有一定的经营基础和条件才可以发行债券,公司的债券相对于国家的债券来说收益性较好,但是风险相对较大,那么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