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中国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中国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二、虚报结婚年龄什么后果(一)一般规定: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不可以由婚姻当事人随意改变的。虚报结婚年龄主要是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多报年龄,以达到结婚的目的。也有超过法定婚龄的人少报年龄的情形。一般少报年龄发现后指出其错误,予以批评教育,不必追究什么责任。而那种多报年龄以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同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是法律禁止的弄虚作假行为,是骗取结婚证的行为。(二)后果:《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 8 条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 元以下的罚款, 这就说明,有意虚报结婚年龄,用违法手段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的。一般要是当事人不满足结婚条件规定的话,那么肯定暂时就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也就不能成为正式夫妻了。在年龄不足的情况下,有的当事人可能会选择虚报结婚年龄。然而这样的行为,在我国却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离婚财产申请法院调查是否可以?
      离婚财产申请法院调查是否可以?离婚财产申请法院调查是可以的,因为有一些证据方面的收集,对于当事人员来说,他们由于是普通老百姓,所以在这个方面是没有这样的一种权力的,可以申请法院来帮助我们来进行一个强制方面的调查。(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一、离婚后无钱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无钱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暂时性的没有能力给予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后续补上,如果是存在突发情况实在困难的话,也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看对方能不能谅解。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一、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的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离婚协议书,上面会约定各方面的离婚事项,双方都确定同意之后再签字生效,关于子女抚养费问题,当然也要写在这上面,很多人都在问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可以不要子女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


·婚前协议的有效性如何第一种观点认为该结婚协议书有效
      婚前协议的有效性如何第一种观点认为该结婚协议书有效。理由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


·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 一、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
      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 一、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 过错方离婚的时候会分到财产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


·离婚案能申请再审吗,符合哪些条件能再审
      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但是,对于离婚判决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是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的。那究竟离婚案能申请再审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案能申请再审吗 再审是为...


·什么样的证据有助于获得抚养权
      俗话说,打证据就是在打官司,这句话放在任何一个诉讼案件中都是适用的。而在现实生活中,要是离婚夫妻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争夺的话,则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这样才能有助于获得抚养权。那究竟什么样的证据可以帮助获得抚养权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关于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


·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法律上“婚生子女”的对称,即我们俗语中的私生子女,是指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的婚姻关系虽然不符合法律要求,但非婚生子女同样是需要同样的抚养和保护的。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


·实施家庭暴力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家庭暴力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