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是多久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是多久
如果你申请的是外观设计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所以时间相对较短,也就半年至一年左右。
二、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三、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所须提交的材料:
1、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
2、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
3、完成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4、达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产品实用新型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
5、附图(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
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的实施方式);
7、本实用新型能够达到的效果;
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大致知道进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是半年到一年左右,当然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花费的时间长短就不一样。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深圳律师。



·什么是专利律师?
      什么是专利律师? 一、什么是专利律师? 专利律师并非一个专有职业称谓,而只是行业内的一般称呼,比如刑事律师、行政律师等,一般以业务定位方向而定的称呼,但是在行业内针对专利律师,一般是指具备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资格,且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 二、专利律师作用有哪些?...


·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1、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du规,假冒他zhi人注册商标,达到本规定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


·商标恶意抢注投诉怎么维权
      商标恶意抢注投诉怎么维权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


·我国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几种
      我国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几种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


·什么是服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生活中,我们享受的每一项商品与服务都应该在工商局备案并拥有自己的服务商标,该项服务或商品可允许他人代为销售,此时双方就需要签订服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那么,什么是服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它又有那些种类呢?本站来为您答疑解惑。 一、什么是服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如果规定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都保障的公民的权益,那么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如果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呢?按照相关的规定,是指一方可以许可其他一方的人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区,实施专利技术而签订的合同,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 一、主要内容 专利实施许...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一、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因此,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还要看使...


·共有专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共有专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


·专利权中的优先使用权是如何的 ?
      专利权中的优先使用权是如何的 ?一、专利权中的优先使用权是如何的 行为人援用在先使用权抗辩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行为人必须由实施或准备相同专利技术的行为,即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使用与专利方法相同的方法,或者为上述制造或使用而做好了必要的准备。 (2)上述...


·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是怎样的商标是一个企业品牌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识,之前的王老吉商标权大战就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了。而商标权侵权后,该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审判,也是我们值得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由哪些因素决定 因...


·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是什么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