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存在什么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存在什么问题?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存在什么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在房地产企业融资中占据主导地位,债券融资、信托融资、股票融资、境外融资等方式所占比重较小。这种对银行贷款的过于依赖,使得银行信贷成为我国房地产业最重要的输血者,成了房地产业的一个重要支撑。大量的银行贷款使得银行资金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不利于我国房地产业的长期发展。房地产企业融资集中于银行贷款,容易诱发各种风险,一旦国家政策有变,房地产企业从银行难以获得资金,房地产业的资金链就会断裂,这样不但会对房地产行业带来致命打击,而且对我国银行系统的稳定以及金融安全也会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融资渠道单一化的弊端,优化房地产业的融资结构,促使房地产业更好的为我国国民经济服务。
二、房地产企业内部管理薄弱,信用风险较高
大部分的房地产企业属于中小型房地产企业,跨区域影响力较小,内部管理薄弱,风险控制能力较差。企业管理层对风险认识不足,更多的关注如何解决风险,而不是如何防范风险,缺乏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内部管理薄弱使得一些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信用风险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出现一些不良资产,一些企业甚至出现无法偿还贷款而跑路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企业的信用,信用风险较高是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关于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于房地产企业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少,有关房地产金融方面的法规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体系,缺乏相互一致性和协调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发展。法律中对融资的规定很模糊,可操纵性较弱,在实际中无法对房地产企业进行指导和监管,没有发挥法律应有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市场是对资金调节的主要手段,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都是有法可依,而我国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只能依靠行政手段进行调节,如近几年我国各地实行的“限购”政策,对需求进行抑制,导致一部分限制资金无法进入房地产业,影响了房地产业融资的来源。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使部分新兴的融资方式在发展过程中没有明确的法律条例作为支撑和后盾,使资金借贷者与资金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无法有效的得到平衡。
四、房地产企业缺乏融资方面的专业人才
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性,企业应结合自身实力,项目规模等情况对需求资金进行计算,然后对比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选择合适的融资规模以及融资方式。这些都需要精通财务,投资,熟悉资本市场发展以及房地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参与。而我国目前房地产企业在融资前并没有进行这些评估与计算,往往是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意志盲目融资,只重规模不重效益,为企业带来了较大的风险。例如一些房地产企业往往不考虑其他的融资方式,只关注银行贷款,而且不管自身的需求是多少,贷到的钱越多越好,最后往往导致大量资金的闲置,或者资金无法回笼,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
上述内容是我们总结得出的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存在的问题,综上可看出,我国房地产企业要积极发展除银行贷款以外的其他融资方式,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风险。房地产融资在很多时候是一个风险比较高的行为,我们建议您最好事先向律师进行咨询。



·辽宁征地补偿多少钱?
      辽宁征地补偿多少钱?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度,对于单位和个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国家也可以基于公共利益征收,用于公共建设。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国家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经济补偿的数额根据地区经济水平由各省市自行决定。譬如,我国辽宁省拥有广阔的土地,那么,辽宁征地补偿多少钱?...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要求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要求有哪些? 企业之间经常发生以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形式实施土地开发利用的行为,这极大的加快了土地建设的脚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都是有利的。然而土地使用权作为个人和企业的重要财产,其转让都应当小心谨慎,严格按照土地转让的要求进行。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要求到底有哪些,...


·无为县土地使用权2023有哪些规定?
      无为县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近些年,国家积极鼓励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由于农村权益与城市权益只能二选一的户籍改革政策,无为县居民在进城与务农中反复权衡比较。现无为县土地使用权在落实保障农民基本用地权益中都有哪些新政新规?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相关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无为县土地使...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杏山街道办事处、天桥街道办事处、王家街道办事处、娘娘宫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33000元/亩;建设用地:33000元/亩;未利用地:264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海南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中说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


·房产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一样的吗?
      房产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一样的吗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


·土地使用证开始施行的期限有多久
      土地使用证开始施行的期限有多久一九九○年五月十九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


·农民的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有哪些
      农民的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有哪些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一户多宅;违法违规建房;两年以上未使用;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也会被收回;房屋的主人死亡,没有继承使用房屋的,宅基地就要被收回了。在农村,如果出现上述的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农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1、为了公共利...


·划拨土地使用权类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划拨土地使用权类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就包括划拨这一类型,在经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批准后,可以对相关土地进行有偿或无偿的划拨给他人进行交付使用,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类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类型的相关规定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该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该怎么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卯方代表人: 甲、乙、丙、丁、卯五方本为一家人,现分为五户,现将大户原承包集体的 亩土地分到各户,由各户...


·在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在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一、在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