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书写继承纠纷反诉状时需要注意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书写继承纠纷反诉状时需要注意什么?在书写继承纠纷反诉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没有本诉,就没有反诉。(2)反诉必须与本诉有联系。(3)反诉应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以前提出。(4)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5)反诉只能在限定的期限内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的规定,反诉一般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以避免证据突袭和诉讼迟延。超出举证时限提出的反诉,如果法院认为应当合并审理,须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二、继承纠纷如何处理涉及法定继承的一般思路是:1、首先认定有无遗嘱,无遗嘱的或者虽有遗嘱但遗嘱无效或者未处分的遗产,才按法定继承处理。2、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在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时,要注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同他生前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区分开来,把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同他代管、经营、租赁等财产区别开来,同时注意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当得到而实际未能占有的财产也属遗产。3、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把应当取得遗产的继承人和依法应当得到适当遗产的非继承人都计算进来,把无继承权的亲戚、丧失继承权和抛弃继承权的继承人都排除掉,分析时应注意几个问题:案例中的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的遗产有无继承权;寡妇改嫁的继承权、胎儿的继承权、出嫁女儿的继承权、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人的继承权。4、认定继承人有无个人债务。如有,应先从遗产中予以偿还。在此,注意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和被继承人生前为家庭生活所欠的债务,属于后者的,应由继承人共同承担。一般来说,只有是继承案件的被告才可以提出继承纠纷的反诉请求,且该请求必须是要在举证期间结束之前就提出,一旦超过这个时期法院依旧没有受到反诉的诉状,那么法院有理由认为被告已经放弃了提出反诉的资格。



·祖宅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祖宅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祖宅继承最新政策如下: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


·放弃继承权的有效法定方式是什么?
      放弃继承权的有效法定方式是什么?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


·一、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一、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一、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代位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A君的爸爸妈妈在A君很小的时候就离世了,一直都是A君的奶奶陪伴他成长,多年以后A君的奶奶因病去世,奶奶的财产由A君代位继承。A君的事例让我们产生疑惑,什么是代为继承?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什么?而我国关于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代位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处于优先继承的方式是遗嘱继承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处于优先继承的方式是遗嘱继承吗 一、我国继承法规定处于优先继承的方式是遗嘱继承吗? 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


·丈夫死后谁的继承最多?
      丈夫死后谁的继承最多? 一、丈夫死后谁的继承最多? 按照法定继承,丈夫死后参与遗产分割的继承者分割获得的遗产是一样的,此时妻子、子女以及死者的父母可以同时参与到遗产的分割活动当中,然后平等的协商具体分割遗产的方案。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


·没有继承人的财产怎么处理?
      没有继承人的财产怎么处理?没有继承人的财产需要先偿还债务、缴清欠下的税额,剩余的部分归属于集体或者是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


·再婚后继承的财产离婚如何分?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婚后一方接受继承所得的财产,是指依据继承法的规定所继承的遗产,遗产包括公民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


·再婚家庭中继子女成年后有继承权吗
      再婚家庭中继子女成年后有继承权吗 一、再婚家庭中继子女成年后有继承权吗? 继子女成年后和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就有继承权,继父母有遗嘱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婚前财产继承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继承怎么分配?婚前财产一方死亡需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来分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