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没证拆迁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屋没证拆迁怎么办?

一、房屋没证拆迁怎么办?

1、无证房屋权利归属

首先要明晰的就是无证房屋的权利性质。如果房屋已经办理权证,那么房屋所有人就由不动产的物权。如果是没有办理权证的房屋,房主没有无权。因为无证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物权未设立,只有等到权证办理完毕之后权利人才能取得完整的权利。尽管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期待权的相关权能,但就法理而言权利人对无证房屋的期待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可继承性。

2、无证房屋现状

无证房屋面临拆迁的现象并不少,而房屋的权证何时能办妥遥遥无期,如在权证尚未办毕时,该房屋又面临拆迁时,就容易滋生纠纷。随着经济房价的飞涨,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房屋的交易价格。因此,无证房产只能享受有限的保护,产权人应该及时办理房产证明。

3、无证房产拆迁补偿考虑因素

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①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法或明知已经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将被征收而恶意抢建的房屋可以不予补偿。但无论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对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都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②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您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两类:

①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②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两种:

①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②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一、集资房的意思是什么?
      一、集资房的意思是什么?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遗产继承税是不存在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遗产继承税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国家并不存在着遗产继承税。有以下的税费需要缴纳。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


·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分别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他们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是有一定义务需要履行的。那对出租人来讲,规定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呢?而作为承租人,又有哪些义务?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


·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是否可以出卖
      夫妻离婚的时候,有的夫妻为了不在房产上产生争议,会考虑将名下的房产卖掉,将所得的价款一人一半用于分割,但是如果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了,那还可以将房产进行出卖吗?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是否可以出卖?这个问题也是大多数人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所以下面就来为您讲解。 ...


·房屋买卖本身就是一买一卖,双方都是公平的,自愿的。在签订房屋
      房屋买卖本身就是一买一卖,双方都是公平的,自愿的。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后,正常情况下,按照合同当中的相关流程来交款,拿钥匙就可以了,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房屋买卖的交易过程当中,还是容易引发各种各样的纠纷。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房屋卖买纠纷最常见的有哪些? 房屋卖买纠纷最常见的有哪...


·房子定金可以退吗?
      房子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


·房产归属问题的规定都有哪些
      一、房产归属问题的规定都有哪些 (1)婚前买的房子,挂号在自己名下的,归于个人产业,离婚时不进行分配。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则,婚姻法持续连续了05的相关规则,婚前获得产业为个人产业,婚后获得为夫妻一同产业,差异在于:夫妻一同产业要是万一离婚的话一般原则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最初对方...


·出租人私自卖房侵权吗
      在现代社会,选择出租房屋的人很多,为了维护承租人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我国法律规定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那么出租人私自卖房侵权吗?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出租人私自卖房如何赔偿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出租人私自卖房侵权吗 (一)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所租房屋的权...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签完购房合同,付完款之后,就会急切的等待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签完购房合同,付完款之后,就会急切的等待开发商按期交房了,而交房也不是任意的,要符合法定的条件。那么,在法律上,开发商交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在满足了这些条件后,开发商就可以向购房者交房了,那开发商怎样才算完成交房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有几种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有几种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仅有租赁物让与契约尚不能实现物权变动,对...


·房源预约合同书签了可以毁约吗
      房源预约合同书签了可以毁约吗?通常不可以,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