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1、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3、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4、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5、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6、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7、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8、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9、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10、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11、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法律规定的商标续展程序的哪些?
      法律规定的商标续展程序的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商标续展程序的哪些?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网络知识产权技术性冲突是什么?
      网络知识产权技术性冲突是什么? 一、网络知识产权技术性矛盾冲突 1.网络引发的著作权问题也可说是网络知识产权技术性冲突 。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表权、完整权受到巨大的冲击,著作权保护问题是当前对知识产权影响最大的一个问题。主要涉及如下几个问题问题,一是网络发表权问...


·专利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专利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发现专利受到侵权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起诉的第一步需要确定管辖法院,那么专利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呢?而具体又该怎么认定专利侵权?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1、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侵...


·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特点 按照让与人出让专利使用权和受让人取得专利使用权的程度和范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分为独...


·未获得专利权的侵权应当怎么赔偿?
      未获得专利权的侵权应当怎么赔偿?专利侵权给专利权人造成了损失,侵权确定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根据《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即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


·专利权人地址变更如何变更?专利权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专利权人地址变更如何变更?专利权人变更流程是什么?一、专利权人地址变更如何变更? 变更专利权人存在两种情况:专利权人名称变更和专利权转移,一般来说专利权人名称变更的情形,默认地址不变更,可以不填写地址变更信息;专利权转移的情况,常见的是专利权转让,此时专利局审查时默认地址需要相应...


·专利合作经营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专利合作经营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因为专利权对于当事人来说是有一定的独占权利的,专利的发明创造者肯定除了要通过专利能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快捷之外,关键是专利在市场当中的使用是决定了专利的价值的。而且专利有的时候跟其他公司合作经营可能会取得更好的市场效果,那么,专利所有权人也...


·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不仅是发明专利,还有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这些在获得了专利权后,就需要每年缴纳一定的年费,但是这年费是可以申请减免的。那么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三类作品是什么?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三类作品是什么 一、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三类作品是什么?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受保护。 2、时事新闻;即单纯的事实消息,是指只报道一件事情的发生的过程、时间、地点和人物,不表示报道人的...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


·专利权纠纷应当由哪里管辖
      专利权纠纷应当由哪里管辖?(一)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案件均属于专利纠纷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对于这类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必须先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不服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再向人民法院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