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具体的犯罪,其实都是有追诉时效的,这也可以叫做追诉期。通常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来讲,其追诉期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犯信用卡诈骗罪,可能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追诉时效是5年;若可能被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10年;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是15年;所以信用卡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可能适用最长诉讼时效,经过20年还没有被追诉的,那么就不会再承担刑事责任了。
二、信用卡诈骗的表现行为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还包括使用涂改卡。所谓涂改卡是指被涂改过卡号的无效信用卡。这些信用卡本身因挂失或取消而被列入止付名单,但卡上某一个号码被压平后再压上另一个新号码用于逃避黑名单的检索。因此,涂改卡也是伪卡的一个种类。
(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有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这也是各国普遍遵循的一项原则。但是,如果信用卡与身份证合放在一起而同时丢失,则可能给拾得者或窃得者创造冒用的机会。这些拾得者或窃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后,可能会利用持卡人发觉遗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时间差,采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签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购物取款或享受服务,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几种常见情形。
(四)、进行恶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利用信用卡实施的犯罪在不断的增加,而在达到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后,就可以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按照我国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期是根据量刑最高刑确定的,具体的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样的?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行为犯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样的?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认定一般是从犯罪要件入手的,具体的行为犯罪认定条件如下;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


·刑事案件书面辩护词是什么
       刑事案件书面辩护词是什么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 律师事务...


·失火罪都是过失吗
      失火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罪名,危害了公私财产安全以及公民的人身安全。但是很多人对于失火罪并不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失火罪的相关知识,比如失火罪都是过失吗?怎么认定失火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火罪都是过失吗 失火罪,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


·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关于盗窃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在现实生活中,盗窃、诈骗也说是经常可见的,而其中只有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之后也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一)个人盗窃公...


·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一、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诈骗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


·刑诉法证据调查是怎么规定的?
      刑诉法证据调查是怎么规定的? 一、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


·嫌疑人先被监视居住被判刑吗
      嫌疑人先被监视居住被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吗?
      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吗?无期徒期和终身监禁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1、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而且减刑之后最少只用在监狱中服刑13年。而终身监禁却通常不会减刑,可以说,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


·故意伤害罪最轻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最轻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最轻的处罚为管制,也就是不用坐牢,还可以判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再缓刑,也不用坐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


·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的重罪,对社会造成很大危害,尤其是近年来呈高发的态势。很多人在犯罪过程中认识到错误,这时候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就很重要。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中止成立条件 犯罪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诈骗能减刑吗?
      日常生活当中诈骗行为是比较常见的这种行为发生之后,那么是需要第一时间进行报警的,因为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当然,在诈骗类型当中经济犯罪是比较严重的一种犯罪,因为它涉及到金额比较大,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诈骗能减刑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诈骗能减刑吗?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