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一般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1、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四)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个人是不得非法持有枪支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避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对于上述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实际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办理,必须在对非法制造枪支造成的后果进行调查后处罚。


·法院判拘役有没有案底2023
      法院判拘役有没有案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


·网络诈骗2-3w判多久,如何判定诈骗罪? 通过隐瞒真相或虚
      网络诈骗2-3w判多久,如何判定诈骗罪? 通过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公有或私有财物的行为,被称之为诈骗。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诈骗以一种新型方式崛起,诈骗手段让人防不胜防。那么网络诈骗跟普通诈骗处罚一样吗,一般网络诈骗2-3w判多久,如何判定其为诈骗罪呢?下面我们来...


·间接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其实在我国关于故意杀人的就只定为故意杀人罪,而没有间接故意杀人罪、直接故意杀人罪之分,当然在实际对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行为人到底是属于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这可能会对最后的量刑产生影响。那么这个间接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间接故...


·行政拘留算不良记录吗?
      行政拘留算不良记录吗? 一、行政拘留算不良记录吗? 不良记录就是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的案底。被拘留过,但没有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宣判有罪的法律程序,可以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记录指的是经法院开庭审理,...


·最高检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一些违法分子所犯的案件,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话,刑事案件相比起来对社会的危害是比较大的。所以说我国特制定的刑事诉讼法,是服务于刑事案件的一道程序法,并且刑事诉讼法随着时间的进步也做了一些新的修订。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


·被判传销罪可以减刑吗?
      一、被判传销罪可以减刑吗?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


·在中国古代盗墓无罪吗?
      中国古代盗墓无罪吗?盗墓行为指的是盗贼进入已经去世的故人的坟墓里面,进入其陵墓或埋藏地下的历史遗迹去偷盗取比较值钱的陪葬物品从而做出的不问自取的偷盗行为。类似这样子的不良的社会现象,由古代开始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屡禁不止。在我国,盗墓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盗墓者盗取已故之...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一、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开庭前要先认罪?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的是刑事案件是存在着简易程序的,跟简易程序相对的是普通的一审程序,简易程序就显得十分的简单,但是简易程序,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够适用,比如说,案件事实要清晰的。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开庭前要先认罪? 一、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开庭前要先认...


·被打多久可以要求拘留对方?
       一、被打多久可以要求拘留对方? 要构成轻伤以上才能定故意伤害罪,受刑法追究,才可能判刑.打人至轻微伤只够得上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职务侵占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