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前个人财产公证的材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婚前个人财产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前的男女个人的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归属的证明。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去公证处办理: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中,最重要的就是对约定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因此,对于自己婚前的财产最好是在婚前进行公证,婚前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在举证的时候相对容易一些。对于已婚的夫妻双方则需要自行收集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据。

二、婚前财产公证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要准备好上面提到的材料及证明材料。拟好的协议书,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

三、婚前财产公证费用标准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4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3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15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700元;

3、对物的保全:(1)不动产每件收费800元;(2)其他物证保全,3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8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400元。

婚前公证已经成为一种潮流,这样可以避免后期的法律责任。公证是有费用的,并且费用是根据公证的东西以及技术收取的。并且公证费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每个地区的费用都是不一样的。





·订立轮流抚养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订立轮流抚养协议书要注意什么(1)协议应该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抚养方式上,包括对子女与直接抚养当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约定;对限制他人代为抚养的约定;对轮流抚养交接的约定;对子女户口、入托、入学、医疗保险、民事代理问题的约定;对终止轮流抚养协议事由(如再婚、迁居)的...


·国家赔偿是自诉案件吗?
      一、国家赔偿是自诉案件吗? 国家赔偿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等问题导致婚姻无法继续而离婚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等问题导致婚姻无法继续而离婚,通常有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和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两种情况。当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儿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而达成一致意见时,会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相关依据做出合法判决。那么女方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怎么办?女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需要特别...


·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如何支付小孩的抚养
      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如何支付小孩的抚养离婚的人群在增加,但是离婚的难度也在增大,离婚少不了的就是孩子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两个部分。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了还是要继续承担抚养费的,但是实际中也会遇到一方没有收入的情形,那么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如何支付小孩的抚养也成了问题,需要从实际...


·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
      作为父母,若孩子属于自己亲生的,那么支付给孩子抚养费这是理所当然的。不过现实中,有的父母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不给孩子抚养费。这样肯定会对自身造成不利的后果,那到底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孩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离婚有和好的没判决可否再起诉?
      人们起诉离婚后在审判的过程中,有很多人认为双方的离婚诉讼请求是一时激动造成的,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之下又和好的情况有很多。这对于稳定家庭关系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起诉离婚有和好的没有作出判决书的是否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又和好的处...


·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这一法律关键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使用职权侵害他人利益,就会根据其严重该公安机关赔偿相应的数额,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下面跟随我们一起讨论。 一、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


·国家赔偿决定申诉期限是?
      在我国,冤案的发生有所无法避免,所以国家有国家赔偿来弥补冤案的发生,国家也正在整顿尽量减少和避免冤案的发生。如果有需要而要申请国家赔偿的话,除了要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外,还要看相应的时效性,要是国家赔偿有规定时效的话,错过了申请就麻烦了,那么国家赔偿决定申诉期限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


·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
      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导致公民权益受损的,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的国家机关进行赔偿。如果判决后公民对赔偿不满意的,可以提交一份复议申请书申请复议。那么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呢?下面跟随我们一起看看答案。 一、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 ...


·离婚后未成年人财产的管理的规定?
      离婚后未成年人财产的管理的规定有哪些(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否则应承担返还或者赔偿的民事责任。(2)离婚时,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更...


·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
      对于两岁以下的宝宝一般都还处于吃奶阶段,而这个时候正是需要父母悉心照顾的时候,不过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因为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在宝宝年龄都还尚小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那此时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