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未遂应判几年2023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强奸未遂应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反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 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第二百三十六条同时也规定了对强奸罪的量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至于强奸未遂如何判刑,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强奸未遂如何量刑,而是给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在强奸既遂的基础之上减轻处罚。二、强奸未遂的情形有哪些(一)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二)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



·团伙诈骗100万业务员判几年
      经济诈骗罪10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本人的犯罪情节、实际联系的业务量多少等因素决定判刑标准。其中,由于团伙犯罪属于共同犯罪,这当中分为主犯和从犯,主犯判的多从犯判的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


·肇事逃逸对方脊椎骨折怎么判罚?
       一、肇事逃逸对方脊椎骨折怎么判罚? 肇事逃逸对方脊椎骨折的判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


·公开宣判民事诉讼法与开庭审理的区别有哪些?
      一、公开宣判民事诉讼法与开庭审理的区别有哪些? 1、本质不同: 公开审判: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时公开进行的一种审判制度。在中国,审判公开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和重要原则,除有特别规定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 开庭审理:是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


·醉驾明天开庭深圳宣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醉驾明天开庭深圳宣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开庭多久进行宣判,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 以下是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


·法律规定把人打残疾判多久
      把人打残疾判多久把人打残废了,可能是十年以上的刑期,也有可能是无期徒刑,这要看危害手段与致残结果(危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来综合裁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作品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作品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第一,根据使用作品的目的来判断各国立法中大致都将是否是处于营利目的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标准。对合理使用非营利性的要求是出于对公平原则的考虑,如果允许使用者无偿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从中获利,对著作权人来讲当然是不公平的。第二,根据使用作品的性质...


·殴打他人轻伤判几年
      打架斗殴如果造成轻伤二级以上的伤害后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以刑罚。另外打架斗殴如果聚众人数较多构成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


·故意伤害致死最多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死最多判几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被...


·经济案件千万能判多久?
      经济案件千万能判多久?经济案件千万能判三年以下或者是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然不同类型的经济犯罪的话,它是也有不同的规定的,比如说如果对于注册资本来进行虚假的,申报的话,将会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在三年左右有期徒刑。各类经济案件处罚标准有所不同,比如:1、对于注册资本,如果...


·上诉后出示谅解书能少判吗
      有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如果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则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而如果是在二审中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二审法院可以据此撤销原判,依法改判较一审所判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