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是什么意思,什么是盗窃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盗窃罪可以说是一种很古老的犯罪,不仅是我国,甚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是各国的情况不同,那么对盗窃罪的定义也就有所差异。那么在我国,盗窃罪是什么意思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介绍。一、什么是盗窃罪1、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2、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窃罪的立案标准二、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前者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后者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后者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后者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必须是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的,才构成犯罪,而后者即使窃取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主动退赃行为只能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来考虑。上述就是对盗窃罪是什么意思的介绍。需要注意的是,盗窃罪与很多犯罪都是存在相似之处的,包括抢夺罪、侵占罪等等。上文中,我们主要为您对比了一下盗窃罪与侵占罪,但愿能够帮助你准确的区分这两种犯罪。



·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样本怎样写
      一、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样本怎样写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样本首先要写刑事授权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其次要写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然后写委托人因为什么情况不能办理什么事宜将委托被委托人办理;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最后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二...


·抢夺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怎么量刑
      抢夺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怎么量刑 一、抢夺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怎么量刑? 抢夺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


·减刑的程序有哪些?
      减刑的程序有哪些? 1.执行机关(监狱)首先向人民法院提交材料,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1)提出减刑建议书;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或未成年犯管教所提出减刑建议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监狱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对原判为有...


·两个人一起去行贿能否定罪?
      一、两个人一起去行贿能否定罪?构成行贿罪,根据第三百九十条规定,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关...


·绑架并杀害人质罪数怎么认定?
       一、绑架并杀害人质罪数怎么认定? 绑架并杀害人质的,仍按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死刑,没有商量余地。《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偷税漏税严重拘留几天?
      偷税漏税严重拘留几天? 一、偷税漏税严重拘留几天? 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话,一般最多15天;如果是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的,则最多可37天,期间没有取保候审的,以后还要被逮捕和判刑。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


·法律规定绑架抢劫罪哪个罪重?
      法律规定绑架抢劫罪哪个罪重? 一、绑架抢劫罪哪个罪重? 两者都是重罪。对比刑罚轻重的方法是看最高刑,最高刑相同的看最低刑。这两个罪的最高刑都是死刑,而绑架罪的最低刑是五年,抢劫罪的最低刑是三年。从刑罚设定看,绑架罪要重于抢劫罪。 另外,绑架罪第二款“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


·刑事侦查原则都有哪些
      刑事侦查一般是由国家的侦查机关进行的,包括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而他们在行使侦查权的时候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刑事侦查原则都有哪些呢?相信很对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侦查原则有哪些 (一)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只有当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的,才能以本罪论处。其行为方式刑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二...


·未成年犯罪留案底吗?
      在我国的律法体系中,对于老弱病残会有所照顾,就以未成年人来说因其年龄的特殊性其所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会比成年人少些。虽然会对未成年人犯罪者有所照顾,但是未成年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样都不少。那么未成年犯罪留案底吗? ?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的解答。 1、未成年人犯罪也属于有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