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赌博受害者报警有罪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参与赌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缓刑最少几年 缓刑考验期可以缩短吗
      我国法律中对缓刑的考验期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此时需要结合实际被判的主刑种类以及刑期,才能大概确定缓刑的期限。那一般缓刑最少几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最少几年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


·刑法寻衅滋事罪量刑是怎样的
      一、刑法寻衅滋事罪量刑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量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量刑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最新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有的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往往会用钱财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委托其帮忙办理一些事情。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其实有可能触犯行贿罪,具体还要看行贿的数额和情节,才能最终定罪。那法律中规定的最新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行贿罪应该如何认定 1、客体要件 ...


·集资诈骗刑法的条文有哪些
      集资诈骗的新闻也是不少,您或多或少都听到一些,有的人自己或者身边的朋友就曾遭受损失,为了打击集资诈骗行为,国家出台了集资诈骗刑法,目的就是通过立法来约束和提醒您不要从事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违反法律的,也将会依据集资诈骗的法律进行严惩,但是具体的法律内容有哪些,可以到下文具体了解。...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刑事诉讼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诉讼,只能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触犯刑事犯罪,但是民事方面的赔偿还需要受害人自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才可以获得,这就需要拟写一份上诉状。所以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是什么样子的呢。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上诉人:???????? ,男,汉族,??...


·刑法的数罪并罚有哪些规定
      刑法的数罪并罚有哪些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


·遗弃罪一般打多少年?
      遗弃是指应该扶养一方但是拒绝履行且情节严重的,这一方包括年幼、年老以及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人。遗弃不仅在道德上触犯底线,同样也触犯了刑法,构成了遗弃罪。今天我们就来看看遗弃罪一般打多少年这个问题,也就是遗弃罪的量刑问题。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


·刑事案件被批捕严重吗?
      刑事案件被批捕严重吗? 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 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


·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不管是在怎样的诉讼中,为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其中一些审判人员是需要进行回避的,尤其是在与案件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情况下。那么究竟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仅仅是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被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的。而即使被判缓刑也有一定的考验期,那其中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缓刑的执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