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叶祖新土地被强征 看明星怎么面对强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叶祖新土地被强征 看明星怎么面对强征
  事件缘由:《步步惊心》中饰演十爷的知名演员叶祖新老家浙江衢州的土地被强行征收,因当地村里征用土地用作污水处理,作为当地朴实的农民,其父母同意并支持,但是在面积上有所分歧!可街道干部和村干部在没有和叶祖新爸妈签署任何协议,没有人去家里做任何工作与安抚的情况下直接把土地与农作物推了,强行征收!而且还强行控制叶祖新的父母不让去事发现场!
  这个消息让您很震撼,原来明星家也难逃此劫,其实,面临征收时,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光环闪耀的明星,始终都会处于弱势地位,没有话语权,甚至有时还要被强制做一个沉默的羔羊,任人宰割。报道中叶祖新父母在不满意补偿,没有签署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直接就把农作物强推土地强征走,如此简单粗暴的征收程序,不得不令人深思:到底是谁给的权力?征地方可能正对这次强征行为可以这么“完美”的胜利而窃喜,可征得了土地,却失了民心,赢了这场“战役”又如何?
  那么面对强征、强拆时该怎么办呢?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年均产值的10到16倍。
  2、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所在的省级是征地批准单位,征收土地方案依法批准后,由所在的市县政府部门负责实施征地。要将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及耕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补偿期限,在被征收土地的所在地乡,镇,村贴出公告。
  3、你们家的地被无偿征收,当地政府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为。你可以进行信访,问市县政府,问他们要省级征地公告和补偿标准。
  4、如果要不来,你可以拿着土地使用权证,去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我们观点:一份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对于被征地拆迁人来说,有时是“天方夜谭”,关于叶祖新父母没有合理的拆迁补偿,土地被强占这是被报道出来了,可能后续会有相关本门出面解决,但是不禁想问一句:是迫于舆论的压力还是法律的威严?既然有法律我们就应该按照法律办事,老百姓也应该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我国的土地虽然是属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但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确定土地的使用权,继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转让,获取经济利益,相对于转让人来说,受让人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那么,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需要承担的风...


·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什么?
      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人民可以分到土地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我国的城乡建设在快速的进行情况下,有时候出出现农村的土地被占用的情况,我国规定各地的征地不能强行实施,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的话,要妥善的予以解决,那巴南区征地补...


·门面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门面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现在有不少人都通过购买一个门面房来做买卖,在买到商铺的时候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时候,开发商并不给办理土地证,这时就需要自己到国土部门办一张,这样今后在转让门面的时候能用上。那么,门面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门面...


·一、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是否可能构成犯罪?
      一、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是否可能构成犯罪? 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在司法实务当中,“一房多卖”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行为,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时候,我们遇到过很多卖方违约或者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将多收的一份钱退回,再支付违约金,事情就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近来经济发展十分迅猛,相应的征地也开展的十分热烈。我们知道征地就会有征地补偿,当地都会颁布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补偿,相信很多山东的读者对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十分感兴趣。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 征地补偿...


·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在个人购买到住房之后,会同时拥有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对个人合法使用该处土地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不过,土地使用证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证明也会宣告到期。那么,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下面由我...


·征收土地的程序征地合同中的两大程序是什么?
      征收土地的程序征地合同中的两大程序是什么? 一、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


·合同履行地管辖为何优先?
      合同履行地管辖为何优先? 一、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的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中关于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内容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


·政府征地补偿是开发商吗?
      政府征地补偿与开发商征地补偿严格来说,开发商是不可以征地的,只有政府才可以征地拆迁补偿,一般都是按评估值。开发商有时候因为资金的关系,可能会对个别钉子户给予高额补偿。但现在好象有几个钉子户被告上法庭了,新闻上看的。具体说不清楚是什么罪名。政府征地拆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