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积金贷款可以同时扣两个人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1、夫妻共同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两人为共同还款人。还款时,一般只设置一个扣款帐户(主贷人的银行卡)银行扣款都在该银行卡中扣款。2、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来偿还贷款,夫妻两人的公积金都能提取(不是合贷也能提取)。3、利率调整一般都在每年的元月份。由于利率调整使利息增加而造成卡内余额不足的扣款失败,银行有责任,加息后,月还款额增加,银行有义务通知借款人,这种不良记录与借款人无关。依我国《公司法》有关法规的规定。



·一、离婚后信用卡债怎么算?
      一、离婚后信用卡债怎么算?离婚后信用卡债算共同债务,现在人们使用信用卡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存在信用卡欠债的情况也有。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就可能要对信用卡中的欠债做出处理,也就是对夫妻债务进行处理,并且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仅仅是夫妻债务中的共同债务。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否取保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否取保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可以要求重写吗?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可以要求重写吗?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可以要求重写,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重新书写借条的话,完全是可以的。1、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2、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3、语言问题。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一、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即当事人对利息没有...


·要是有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
      要是有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解决。有些欠款人并不是不愿意还钱,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及时补写借条,催促他尽快还款。2、协商不成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1)持有效的借款凭证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可以到约定的法院起诉。2)申请保全财...


·2023年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
      年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需要;《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根据民法总则、婚姻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制定的。从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角度,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


·追收钱款的三个要素
          1、未过诉讼时效
     欠款起诉的时效是欠款期限届满后的2年,超过2年起诉法院会判决原告败诉。
    如果过了时效,应首先与...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法律对这二者犯罪的主体规定却还不一样,其中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后者则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与此同时,在量刑标准上面的规定也是有所差异的。下文中我们提供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一...


·借款人自有资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借款人自有资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自有资金计算公式 自有资金指的是自有流动资金,即所有者权益扣除固定资产等其它资金占用后的,用于营运周转的自有流动资金。扣除全部自有资金显然存在问题,企业的自有资金中有大部分是用于固定资金投资的,并不是用于流动资金,应该是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中...


·一个人总是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个人总是欠钱不还怎么办?一个人总是欠钱不还的,可以起诉解决。1、到法院起诉欠债人,提交诉状。2、法院受理后,会给欠债人发传票,首先进行调解。3、调解失败后,开庭受理,法院会发出第二张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如果欠债人“缺庭”,不会影响判决,法官判决后会把判决书寄给他。如果欠债人败诉...


·什么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什么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对于本罪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认定呢?犯本罪的又该如何量刑?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徇私舞弊不征、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