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在债务重组的具体处理上,可以做出许多不同形式的方案来实施。但是归根到底,债务重组的目标就是要盘活企业的资产,或者使企业的资产得到某种改良,使企业脱离恶性循环而步入良性循环。一个完整有效的债务重组方案应主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债务结构的调整
通过债务结构的调整,改善企业的长短期债务结构,减少近期的债务本息支出的后力和风险,使已经形成的损失得到一定的分担、消化和吸收,使企业能够赢得时间,缓解短期负担,来做不良资产的处置和盘活工作。
二、经营结构的调整
债务重组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全面改善企业的状况,对债务结构做出调整之后,要对企业的经营进行重新安排、改良、关闭、合并或者出售不良资产,使企业生产经营重新获得活力。通常这一步骤是由债务结构调整中承担损失最重的人来制订并主导完成。
下面介绍几种具体的债务重组方案,以供参考:
1、 债务与资产同时剥离或者进行置换
将债务与相关资产捆绑同时与另一方进行置换是最为常用的债务解决方案之一。尤其是对于那些原业务经营难有起色的公司。从理论上讲,债务与资产同时剥离或置换是一种操作较为简便的解决方案;(1)整体置换。新进入的资产,公司债务问题彻底解决,不存在日后纠缠不清的遗留问题,公司几乎成了一个全新的业务主体,财务状况发生根本变化,财务质量通常大有提高。(2)部分置换。操作的过程更为简易,但往往只能短期改善公司的账面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公司本质难有改变。
2、 以资产或股权抵偿
对于负债累累而又缺乏资产的公司而言,变卖公司所有的资产或者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即可获得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由于这种办法适用于各种债权人和各种债务,因此,是处理债务问题最常见的办法,目前被广泛使用。另外,如果能够获得债权方的同意,债务人还可以直接用股权或资产向债权方抵偿。并且能够用于直接抵偿的股权与资产都是公司较为优质的资产,而债权人则以企业居多。另外,房地产公司或者拥有房地产类资产的企业,在以这类办法主导进行的债务重组中具有一定优势。
3、 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就是把债权人拉入企业,把其对企业的债权转变为企业的资本注入。通过债转股,一方面减轻了企业的偿债负担,另一方面,也使投资人的不良资产有望转为良性资产。近几年来,银行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债转股工作,为许多企业解决了长期困扰其经营活动的债务问题。
4、 折价以现金买断
这种方式就是由债务双方协商,对债务总额进行一定比例的折价,而后债务方按照商定的付款方式和日程买断所有债务连带责任,结清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情况下,付款方式大多是以现金一次性支付,或者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以现金分次支付,以体现债务的尽快解决。这种方案的核心就是“以金额换效率”。这种债务解决方案,从绝对金额上看双方是不平等的,债权人要承受一定的损失,而债务人得到一定程度的债务减免。但是在目前三角债普遍存在、企业负债沉重,不太可能按期全额偿付的情况下,用较小的代价在短期内结清债务取得现金,有利于提高这部分现金的使用效率,比长期拖欠更有利于债权人继续日后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对于债务人,可能面临短期的现金流压力,但除了得到债务减免“收益”外,也有利于即时解决债务,维持正常的业务关系,使经营得以持续发展。
我们通过上文可以得知,企业并购重组债务重组主要有四种形式,但是任何一次债务重组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模式能够完全解决,往往是多种手段的综合使用。如何去选择,就要看企业的自身情况了。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法律对这二者犯罪的主体规定却还不一样,其中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后者则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与此同时,在量刑标准上面的规定也是有所差异的。下文中我们提供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一...


·公司法人发生债务纠纷会有什么后果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每一
      公司法人发生债务纠纷会有什么后果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每一个人都会承担着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尤其对于公司的法人来说,公司法人不像您表面看上去的那么轻松,当公司发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以后,公司法人是需要首当其冲来承担责任的。并且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免不了要发生债务纠纷,下面我们就详细...


·罚款是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
      罚款是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 一、罚款是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 罚款是交通违章等触犯了行政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


·借款合同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借款合同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一、借款合同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是口头协议方式。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您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 民间借贷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


·个人债务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个人债务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不可以的,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只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不能将共同财产均进行拍卖。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的。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


·侵占公司资产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侵占公司资产是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来说一下几种行为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


·夫妻一方赌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赌债属于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


·人死债权债务消灭吗
      很多人认为人死债权债务就会消灭,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这是一种误解,人死了不代表债权债务就消灭了,不论是债权人死亡还是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仍然拥有要回债务的权利,债务人也依然要偿还所有欠款。首先说说债权人,债权人的债务不因欠款当事人死亡而消灭。一方由于某些原因借...


·一、夫妻2人离婚后债务怎么偿还?
      一、夫妻2人离婚后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2人离婚后债务偿还的规定为:法律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双方共同进行偿还;如果认定为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的,需要个人偿还。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债务的归属以及偿还问题进行详细的约定,一经签署必须要按照约定执行。 二、相关内容拓展 (一...


·欠钱不还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 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我国民事诉讼的设定模式大多数是单一债务而言,很少有连带债务的规定。但是连带债务的追缴流程和程序,要依法进行。连带债务的执行,与单一债务有多不同,因此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单一和连带债务的相关法律,都要不断改进。 一、连带之债执行的民法依据 从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