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医疗事故发生该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是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的一种最有效的归责方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医疗纠纷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各种医闹、恶性伤医时间参差不穷。这种时候,医疗事故鉴定就显得尤为必要。当事人在打医疗纠纷官司时,提前了解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的相关知识能帮助自己更好的维权。下面我们在本文中就将整...


·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
      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全文 我国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其实就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这个规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内容作出了规定,包括鉴定的提起、受理等等。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办法的具体内容吧。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


·一、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什么?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非常专业的人士操手,但事故的状况有时会比较严重而且很可能涉及院方以及病者方,情况比较复杂。而当你对医疗事故的初次鉴定存疑时,是可以申请对其复审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条例》对医疗事故复审有以下规定:一、不服初次医...


·祖传膏药构成非法行医罪吗
      祖传膏药构成非法行医罪吗卖祖传膏药在大街上很容易看见,特别在小城镇和农村的街道上,这些人都打着祖传膏药的招牌进行卖药,围观和买药的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那么祖传膏药构成非法行医罪吗?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祖传膏药构成非法行医罪吗《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


·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 这个标准就是医疗水准。即,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于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 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医学水准,也称学问水准,...


·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赔付标准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数额不仅要考虑属于哪一级别的医疗事故,同时还要考虑是属于某一级别的哪一个等级。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不能一样,同一级别中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其赔偿的具体数额也不能一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


·如何医疗事故鉴定2023
      如何医疗事故鉴定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对于生产销售劣质产品的行为严查狠打,尤其是对于医用器材这类产品,一旦不符合标准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但仍旧有些不法商贩在生产销售,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客观方面是什么呢?下文为你解答。 刑法条文 根据刑法第145、150条、《刑法修正案(四)》第1条...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是多久?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应当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量,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岁以上的,不超出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出5年,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予以的一种物质...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罪构成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