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到期不还者多久可提起诉讼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在借款时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在约定的日期到期后没有归还的,就可以起诉;借款时没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欠款人还款,但要先进行催告,按照催告中约定的返还期限返还,期限到期后欠款人没有归还欠款的,就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一、债券上市 债券上市是指已经依法发行的债券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债券上市是连接债券发行和债券交易的桥梁。凡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的债券就称之为上市债券;相应的,债券发行人称为上市公司。 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证...


·欠银行100多万会坐牢吗
      视情况而定:其一,欠银行钱无力偿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其二,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会坐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可以分期吗?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可以分期吗?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是否可以分期需要结合债务的性质,如果债务本身就是分期支付的,那么即使夫妻离婚也不会影响债务实际的履行,但是如果要求夫妻一次性支付的债务就不能分期。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


·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是什么?国际债券包括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外国债券:是市场所在地的非居民在一国债券市场上以该国货币为面值发行的国际债券。例如,中国政府在日本东京发行的日元债券、日本公司在纽约发行的美元债券就属于外国债券。由于各国对居民和非居民发行债券的法律要求不同,如不同的...


·签名被伪造成借条怎么写答辩状 一)首文
      签名被伪造成借条怎么写答辩状 一)首文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


·私募债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
      私募债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私募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高收益债券,一般都是低信用级别的公司发行的。如果你想知道私募债的优缺点以及其他私募债的相关知识,就马上跟着我们的我们一起阅读该文吧,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的!一、私募债优点1、发行成本低。2、对发债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较低。3、可不需要提供...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一、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写明: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债权债务纠纷法条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法条有哪些规定? 债权债务纠纷在现实中极为常见,小到百十来块的小的口头约定,大到百万千万级的借贷,这些都能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民事纠纷,而民事纠纷出现以后大多会通过诉讼或者私人调解来进行,而这判断标准自然不会是相邻之间约定的一种方式或者古老的习惯,在当代社会只有通过债权...


·大学生贷款怎么贷,有哪些
      大学生贷款怎么贷,有哪些条件?一、大学生贷款怎么贷,有哪些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3、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 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


·夫妻一方所借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所借是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所借是共同债务吗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关规定 多个债务人的还债部分应当按照各自借债的份额进行分摊,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有多个的时候是否是分别索取债务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