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冒用别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冒用别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有哪些?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民法规定是什么中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将无权代理概括为三种表现:未经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在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则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三、刑法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法律是非常严肃的。冒用别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也是十分严重的。这种视法律为无物、钻法律空子的行为都是我们要杜绝的。而且根据我过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签署或者实现合同的过程中,欺骗对方的财产是可以判三年以下的拘役。



·合同法放弃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放弃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后,从合同生效的一刻起就要互相履行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作为另一方,有权提出抗辩。这种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享有的重要权利。抗辩权包括很多种,常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那么民法典放弃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


·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
      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 在这个人人经商的时代,销售与购买几乎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在交易的过程中,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但是很多人对于销售合同的知识了解甚少,今天我们带你走进合同的世界,为您讲解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 一、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


·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然后辞职有什么法律规定?
      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并且没有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员工人在公司继续上班的,公司应按照原有的工资水平向员工支付,如果一个月之后工资还是没有需签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双倍的工资,员工如果想要辞职的话应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一、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人事保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市场上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衍生
      人事保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市场上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衍生出什么样的社会产品。现如今有一种企业是专门代替他人进行保管物品的。人事保管既然是要为他人保管事务的,因此在保管期间,为了避免对保管的物品发生了丢失损毁的现象,通过合同来进行约束就是很有效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人事保管...


·行使合同解除权有什么方式
      行使合同解除权有什么方式 一、行使合同解除权有什么方式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 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根据《民法典》来说,只有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当事人才允许解除合同: 1、当事...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最高是多少1、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2、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借款人与被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一般被借款人为了确保债权能够实现,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这个时候就会产生一个抵押合同,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合同自签字时生效,但是与一般合同相比的是,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否与一般合同相同呢?如果不同的话,抵押合同生效的...


·知道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知道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什么是合同撤销权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


·民事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什么?
      民事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什么 一、民事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什么 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的时候,当一方想把某个事物或者比较贵重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个叫做赠与合同的证明内容。赠与合同一般是不用偿还的,就是不求回报的直接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另一方,完全不需要另一方偿还或者抵押等,那么在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


·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特征有什么?
      合同法定解除权的特征有哪些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是不同的,其区别在于法定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一方当事人享有仅凭法定事由作出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当事人双方间现成的法律关系消灭的权利,其行使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而约定解除则是通过双方协商或事先约定解除的条件,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中华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