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驶撞车该怎么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醉酒驾驶撞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佛山市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一、佛山市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佛山市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如下所示: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


·一、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
      一、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门作出吊销驾证的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有哪些后果 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有哪些后果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可能会被行政机关予以罚款、拘留 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商业车险的费率改革的好处
      商业车险的费率改革的好处 一、商业车险的费率怎么定 车辆商业保险费率是根据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来确定的,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是由中国保险业协会制定的关于商业车险行业的保费收取准则,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有两种,一种是交强险的,另一种是商业险的。 目前的交强险浮动标准依然和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以...


·汽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汽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作为汽车驾驶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熟悉的交通环境、形成已久的驾驶习惯,一旦离开自己的居住活动地,驾车到另一个地方,由于情绪紧张、区域陌生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交通违章行为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那么,汽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呢? 一、异地违章怎么处理 1、本人去当地的交...


·税务行政复议罚款要交是怎样的?
      税务行政复议罚款要交是怎样的? 根据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为了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的违法行为,行政复议的规定能够规范税收机关的征税行为,同时,公民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行政复议,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罚款要交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


·不拿钥匙要交物业费吗
      不拿钥匙要交物业费吗 一、不拿钥匙要交物业费吗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但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关于房屋交付的约定,并且已经符合交房条件,买受人不得以不入住或不装修为由,拒绝交付房...


·交通肇事逃逸有罚款吗?
      交通肇事逃逸有罚款吗?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


·一、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一、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中明确规定下上班百时间发生了交通事属于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度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问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一、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 交钥匙工程合同,是指业主与总承包人之间就统一承担设备工程的设计、规划、采购交接、施工和启动以及操作和维护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交钥匙工程多用于在确定地点实施的具体工业项目,在发展中国家修建酒精厂、粮食...


·怎么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 交通肇事并不等同于交通肇事罪,此时
      怎么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 交通肇事并不等同于交通肇事罪,此时仅仅是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罢了。实践中对交通肇事的处理,也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的,那此时该如何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呢?其中需要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