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两个小孩离婚怎样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应当由母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婚同居可以分割财产吗
      一、未婚同居可以分割财产吗 能分割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


·对于女方婚姻出轨怀孕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对于女方婚姻出轨怀孕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女方婚姻出轨怀孕在财产的分割的时候男方可适当要求多分财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爷爷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
      爷爷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按我国法律规定,在孩子的父母有监护能力且未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况下,祖父母无抚养孙子的义务。如果父母去世或者是没有监护能力的,其所生育的子女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有一定的义务来承担孙子女的监护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解释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解释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婚姻问题也逐渐成为我们所需要重视的问题,婚姻关系到每个家庭这辈子的幸福,所以当我们要考虑到婚姻的时候就必须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解释的内容,深刻了解婚姻对于我们所要注意的方面,了解婚姻法需要我们在结婚之后所要遵守的相关...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在岗位上突然被辞职的时候工作岗位是需要给我们赔偿代通知金的。对于代通知金想必我们您每一个人都会有一定的了解。我们您都知道代通知金适用于工作期间,那么试用期内要付代通知金吗?我们国家的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


·结婚证不知是真是假如果起诉我能分到财产吗?
      结婚证不知是真是假如果起诉我能分到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宣告婚姻无效一审终审吗?
      宣告婚姻无效一审终审吗?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具体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


·离婚怎么保护自己的财产
      离婚怎么保护自己的财产 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


·起诉离婚第二次不去怎么办
      起诉离婚第二次不去怎么办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


·离婚时可以一次性给小孩抚养费吗?
      离婚时可以一次性给小孩抚养费吗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


·祖父母抚养孙子的条件是什么?
      祖父母抚养孙子的条件是什么?抚养孩子是父母的职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祖父母、外祖父母直接抚养孩子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这也是由于社会竞争激烈,父母没有时间以及精力照顾孩子所导致的,从法律条文上看,祖父母抚养孙子的条件是什么?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祖父母抚养孙子的条件 1、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