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是几日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最长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进行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判刑,因为公安机关会走司法程序进行立案,然后进行侦查,在侦查之后如果发现犯罪人并没有任何的违法犯罪,需要立即释放还要开具释放证明。



·关于赌博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国家对于赌博的这种犯罪形式,有着严厉的惩罚制度。其实,赌博不仅会危害自身的家庭,从另一方面来说赌博很有可能引发其他形式的犯罪活动,对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是非常不利的。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关于赌博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赌博罪法律规定是什...


·2023年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与职务犯罪是不一样的,其中法律要求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只能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职务犯罪的主体则往往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对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那现在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职务侵占罪的犯...


·江门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抢夺罪与抢劫罪很相似,但却没有抢劫罪的强度大,并且抢夺罪还有可能转化为抢劫罪。抢夺罪与抢劫罪在量刑上面差距是很大的,但在具体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则还要结合当地的实际量刑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江门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


·犯罪既遂有哪些表现形式
      犯罪既遂有哪些表现形式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举动犯。也称...


·监视居住的期间折抵刑期吗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这次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与...


·冰毒多少判死刑?
      冰毒多少判死刑?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公民为了谋取暴利,会采取损害他人权益的办法来获取经济利益,贩毒是其中较为常见的方式,由于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高的,故而我国法律规定,若贩毒达到一定的标准后就会被判处死刑,你是否知道冰毒多少判死刑?一、冰毒多少判死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最高法刑诉法解释139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对我国每一位公民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其中也包括我国的执法机关,当刑事案件在庭审过程当中的时候,作为法院的法官来说,必须是理性的,必须重证据,绝对不可以,只听从任何一个人的片面之词,关于这一点在我国刑诉法当中就有要求。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最高法刑诉法解...


·盗窃罪罚金是多少
      盗窃行为在社会中屡禁不止,其实很多盗窃者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更不知道在判刑会附加罚金的处罚。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盗窃罪罚金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罚金是多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三年能减刑多少
      判三年最多可以减刑1年半。三年就是36个月,在看守所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剩余刑期在1年以上的在监狱服刑。在监狱从事劳动改造,挣分减刑,80分减一年,3年的刑期一般也就减半年;罪行轻微,表现良好的刑期过半可以假释但要缴纳假释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关于法律援助在生活当中的运用率也是非常的普遍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律援助不仅是国家要为一些特定人群提供的,而且也是在司法建设过程当中必须的一个步骤。因为某些特定人员如果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话,那么在法庭答辩阶段必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否则就不符合刑诉...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什么区别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什么区别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