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著作权申请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上海著作权申请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一、上海著作权申请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者递交材料;

(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六)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

(七)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三、哪些作品不能申请著作权登记?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的登记完全是自愿的,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很广,软件著作权登记和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要准备的材料就不能相提并论,所以在著作权登记的过程中,前期的准备工作是最重要的,把材料交到版权登记中心后,整个审查工作都是由版权登记中心完成的。


·商标抢注国外商标是否合法
      商标抢注国外商标是否合法?抢注国外商标不合法,构成侵权行为。抢先注册驰名商标较之抢先注册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己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规定:“本联盟各国承诺,如本国法律允许,应依职权,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对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在该国已经属于有权享受...


·可以作为驰名商标的材料有哪些?
      可以作为驰名商标的材料有哪些? ?一、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


·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
      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 一、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 可以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10年,10年之后如果还要继续使用的话,就需要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


·不能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不能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不能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作为一个也的无形资产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商标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思想的传递。商标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必不可少的元素,它随着企业的成长,其价值也不断增长。所以商标的转让就要十分谨慎,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商标权转让管辖...


·著作权和署名权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和署名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和署名权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和署名权的规定是这明显是属于著作权当中的一种人身方面的权利,著作权人署名权的保护期是当事人生前以及死后的50年内,受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以下几个方面,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


·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3、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


·著作权的保护主体包括了哪些
      著作权的保护主体包括了哪些第一,著作权保护一般主体,也就是直接的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也就是公民或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第二,著作权保护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的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即为作者。第三,著作权也保护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


·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是什么?
      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是什么? 一、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是什么? 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主要有: 1、标准不同。首先稿酬收入是指文字字数的收入,一般微乎其微,10万字大概100元每月不断更,20万字300元,30万字500元稿费,而VIP章节还有特定的稿费以点击游览...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有多长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有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罚标准细分成哪些标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罚标准细分成哪些标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罚标准细分成的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