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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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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念及其构成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对象则为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所谓名胜古迹,包括风景名胜及文物古迹。其中,风景名胜,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雅、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根据其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的大小,环境质量的高低,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的优劣等,可分为国家重点、省级和市县级3级风景名胜区。所谓文物古迹,是指与名人事迹、历史大事有关而值得后人登临凭吊的胜地、建筑物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分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县、自治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属于本罪对象的名胜古迹,应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其范围宜控制在全国重点与省级两级内,县、市级的名胜古迹,一般不能构成本罪的对象。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损坏和毁灭。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如捣毁、砸碎、拆除、污损、挖掘、刻划、焚烧、炸毁等。一般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方式,如损毁景物、建筑物;破坏园林植物;在名胜古迹区盖违章建筑,拒绝拆除等、但也不排除可以由消极的不作为方式构成。
    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损毁行为,也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的;因其行为造成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严重损坏的;造成名胜古迹大面积损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出于卑鄙动机损毁的:抗拒他人制止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加以损毁。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


·破坏界桩、界碑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界桩、界碑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桩、界碑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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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是指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强迫卖血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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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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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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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赃物罪、转移赃物罪、收赃物罪及销售赃物罪。(该罪名已由《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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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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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是指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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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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