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刑法对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刑法对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我国《刑法》对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金融机构的设立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始得营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金融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不得转让其经营许可证。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将导致金融机构的非法设立或金融业务的非法开展,破坏国家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制度,《刑法》因之将其规定为犯罪予以惩治。本罪的对象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所谓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颁发的允许其经营金融业务的证明文件。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本罪为行为犯,即本罪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即可构成。至于行为人是否将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使用或者出售、转交给他人,以及使用了是否发生了实际危害社会的损害结果,均对本罪构成没有影响。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由于伪造、变造、转让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这三种行为特征不同,从事犯罪活动的主体也会有所差异。一般而言,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是个人所为,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单位也可能实施伪造、变造的行为。而转让经营许可证的犯罪,则一般都是该许可证的持有者,即单位行为。在实践中也会有个别未经单位同意或者是窃取许可证进行转让的行为发生。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一般具有营利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有的是为了自用,有的是为了出卖,有的是为了帮助他人实现不法之意图,但无论其动机如何,都不会影响本罪的成立。但如果行为人是为了非法设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非法的诸如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及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则又牵连其他犯罪,如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对此,根据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应择一重罪而处罚。然而,对于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罚,两者都与本罪完全相同,这样,就存在着无法确定的问题。事实上,此时只要考虑到行为人伪造、变造、转让的目的是为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工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活动,而伪造、变造等行为本身不过是实现其目的的一种牵连手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定罪,依照其目的行为的性质分别定为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显然更为适宜,更符合法理。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来颁发,其他的组织、机构都是没有资格去下发此类许可证的。而对于没有此类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是个人,是没有资格去开设金融机构的。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二、强奸罪怎...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 一、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


·刑诉法213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程序也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法院采取简易程序的,通常在三个月内审理完结。当然,简易程序也是有条件要求的。我国的刑诉法中专门有一个小节介绍简易程序,其中就包括第213条。那么,刑诉法213条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刑诉法...


·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
      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


·刑事案件另诉伤残赔偿金可以吗?
      刑事案件另诉伤残赔偿金可以吗?可以,需要根据实际的诉讼请求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对于物质损失的界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未成年犯罪留案底吗?
      在我国的律法体系中,对于老弱病残会有所照顾,就以未成年人来说因其年龄的特殊性其所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会比成年人少些。虽然会对未成年人犯罪者有所照顾,但是未成年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样都不少。那么未成年犯罪留案底吗? ?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的解答。 1、未成年人犯罪也属于有案...


·开足疗店涉黄被刑事拘留能判刑吗
      不一定,治安案件可以上升为刑事案件。假如以度后公安机关掌握新证据,将案件定性为刑事案件,还有是有被刑事拘留的风险。不过一般的涉黄,被治安处罚了,很少专有再转为刑事案件的。但是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判断。《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的处罚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一、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


·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数额是怎样认定的?
      很多侵犯财产的犯罪中,对行为人的处罚都是需要结合实际侵犯的财产数额确定的。那么对于盗窃罪来讲,其关系量刑标准的数额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数额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刑事诉讼办案流程表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办案流程表是什么?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