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仲裁对方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一般依法执行。二、如何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一般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一般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4、需一般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当事人一般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此时,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一般执行。



·我国规定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
      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一定要注意,自己在此期间是享受停薪留职的待遇的,所以不管公司是否配合,员工个人都不可以在遇到工伤以后,自己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了解一下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不管公司是否配合,是否执行,将来都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之下得到合理的赔...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一、劳动法关于童工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考虑的,不存在管理性和生效性之争,违反则为无效。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工伤认定,应理解为合法有效劳动关...


·一、公司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


·因辞职在事业单位5年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因辞职在事业单位5年违约金需要支付吗?提前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企业会追究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但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的,劳动者需补偿企业培训费。《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 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允许的,但在解除的时候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解除才行。若出现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实践中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有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劳动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


·工业用地征收最新补偿标准有哪些?
      工业用地征收最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 ...


·达州工伤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达州工伤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在商品房工程中,会有很多配套工程,包括小区绿化工程、油漆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其中电气工程十分重要,像比较典型的是照明及电梯工程。这些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会严重影响业主使用,因此,建设方必须精心施工,努力通过验收。那么,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下...


·对于工伤鉴定费由谁出?
      对于工伤鉴定费由谁出?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


·建筑工地停工时间纠纷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建筑工地停工时间纠纷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1、《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


·工伤老人抚养费什么情况下有?
      在我国,职工在企业入职的时候就必须购买工伤保险。因为职工在上班的时候难免会发生各种意外,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保障,员工可能就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并会因此损失相关治疗费用。工伤保险的设立,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利益。工伤老人抚养费什么情况下有?详情参考下文。 一、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