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条文的规定,变更合同当事人一般只要有合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但有些特殊全责的变更,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必要批准、登记手续,始为生效。未经批准、登记的,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协议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即为无效变更。
一、合同变更应当注意的问题
1、合同变更不同于合同解除
2、注意合同变更后的担保问题
合同变更时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可以不在承担担保责任。
3、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一、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合同关系的存在
原有合同关系的存在是合同变更人首要条件,没有合同关系的存在,则不发生合同变更的问题。合同变更的时间,在合同成立以后至全责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均可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有当事人的变更协议
合同当事人双方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是变更合同的唯一方式。但按照《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的、是法定的合同变更,不受合同法第77条和78条规定之约束。
合同变更协议的形式,一般应当与原合同的形式一致。如果原合同采用的是书面形式,则合同变更协议也应用书面形式。其他非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在变更合同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三)必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
合同变更,必须产生使合同的内容改变的效果,否则不能认为是合同的变更。对合同的变更应以变更协议的内容为准。从变更协议的内容即可看出合同内容是否改变,是否达到了合同变更的目的与效果。
(四)合同变更必须遵循法定的形式
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违背法律。对于一些特定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履行批准手续或者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在达成合同变更协议后应到相应的部门办理上述手续,否则产生变更合同的效力。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1、仅对变更部分发生效力
合同变更后,对经过变更的那一部分合同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原有的这一部分内容失去效力,当事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2、仅对未履行的部分合同内容发生效力
合同的变更只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有效,不对合同已经履行的内容发生效力。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合同变更以前,一方因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因合同发生了变更而受有影响,但是合同的变更协议已经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处理的除外。
以上就是对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的详细回答。任何合同的变更必须和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不能单方面的变更合同,否则就会构成合同的违约行为。另外,在合同中,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清晰准确,否则将视为未变更。当合同变更后,合同双方就应该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进行履行。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吗?遗赠扶养协议不是附条件的合同,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条件赠与的主要区别有:1、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赠与人与相对人的意愿,相对人即使不履行条件的内容,法律也不能强制执行,相反,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从签订协议的那一刻起,就承担被扶...


·合同违约责任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如何计算合同违约金
      合同违约责任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如何计算合同违约金关于合同违约,只有在支付违约金的时候才会涉及到计算方式的问题,那么您知道合同违约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吗?而合同违约的承担责任又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


·大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大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大米是由稻谷经过多道工序后加工制作二成的粮食成品。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产品,也是大部分国人餐桌上的主食。我们会吃大米,那简单大米购销合同怎么写呢?下来我们就为您整理一篇简单的大米购销合同范本,希望在读者有需要时候,刚好能帮助到你。 大米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总代理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总代理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为了扩大业务领域,尽快打开和占有地区市场,构建合理、高效、多层级的销售网络,绝大多数企业都会采取商业代理的营销模式,通过发展代理商,赋予其一定的经营销售权,实行以业绩定收入的激励政策,促进产品销售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那么,总代理合同范文是怎样的呢? ...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合同违约金作为合同的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很多人都会注意事项。合同的违约金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比如说合同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如何支付,计算违约金的方法和公式。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一、合同违约金的规定1、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相关规定当事人...


·一、出租人转租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转租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


·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法定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


·客运合同怎么写,客运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客运合同怎么写,客运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一方需要使用另一方的车辆进行载人的情况下,都是要签订客运合同的,而客运合同之所以经常发生纠纷,就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的不规范条款导致的。因此,我们下文整理了一篇客运合同的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客运合同范本 ...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什么时候?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什么时候? 一、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


·居间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
      居间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可以是无偿的,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


·对于毁约是在合同履行前吗?
      对于毁约是在合同履行前吗?对于毁约不一定就在履行前;合同的责任只要在履行之后而毁约的同样也算是违反了合同条款。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