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上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第二条 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 处罚。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一般是国家的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而与他人串通并对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倒卖的行为,相关情况的量刑处理,是基于涉案财产价值的大小,以及造成的恶劣影响来进行认定的。


·土地出让金的行政征收流程是怎样的?
      住宅土地出让金的行政征收流程是怎样的?收缴住宅土地出让金不是行政征收,也就不存在征收流程的问题了。住房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流程如下:1、土地出让金缴纳给国土资源部门。法律规定提出过具体要求,主要是必须足额缴纳,不得低于法定标准,详见《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


·新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新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 新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是怎样的 ?下面我们...


·房地产公司融资计划书怎么写呢?
      房地产公司融资计划书怎么写呢?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也迎来了绝无仅有的制高点。人们越来越热衷于买房,因此,房地产公司也是转的盆满钵满。然而,一般来说,我们都知道房地产公司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来保证房屋建筑的顺利完成,这就涉及到融资的知识。那么,房地产公司融资计划...


·一、外地人想在宿迁买房子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外地人想在宿迁买房子首付比例是多少? 在宿迁不论外地户口还是本地户口首付都是30%,不过有的开发商要求首付40%. 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宿迁当地一年纳税证明或所交社保流水证明,当地收入证明(月供的两至三倍)其他就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之类的。 2、年满18周岁具...


·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山东烟台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很多郊区的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用。作为被征用土地的一方,最关心的自然是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做出了明文规定,各个地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做出调整。那么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结合当地...


·以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将会继续受到保护么?
      以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将会继续受到保护么?农民在我国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在农村,最常见的就是农民的土地了,他们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近年来,我国在土地方面不断的进行改革,很多农民都在担心以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将会继续受到保护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一、何为房地产/股权质押: (一)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


·威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国家集中力量进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建设过程中,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土地被征收的使用者都会想有国家的补偿。不同地方补偿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威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


·各地的4s店私人划痕险的规定是什么?
      各地的4s店私人划痕险的规定是什么买车一族越来越多,导致关于车辆的保险种类也与日俱增。近几年来有一种新兴的关于车辆的保险是车辆划痕险,车辆划痕想必您都不陌生,尤其是新司机开车的过程当中有一些小的摩擦总是难以避免。现在除了一些正规的保险公司出售划痕险以外,可能有些4s店本身也有划痕...


·江苏常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常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在政府征地前会制定相应的补偿方案,但是有些公民会疑惑政府的补偿方案是否符合标准,故而各地政府会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公开,公民可以参照该标准进行判断,具体的补偿方案是否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江苏常熟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信息。以下标准仅...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为: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