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承包给个人工程劳务合法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合法。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因此,不可以分包给个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如果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按照法律规定来的话,是需要支付相应赔偿金的,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受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有哪些?
      职工入职的次月,企业就应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社保账户。之后在每月的工资中,都会扣除一笔社会保险费用。有些企业管理粗糙,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比较大。职工受伤的,可以得到赔偿。那么,受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受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有哪些? 工伤...


·是否可以通过工资认定劳动关系?
      在很多的企业或者用人单位,经常会由于一定的原因,不承认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时候,如果是劳动者想要维权的话,是经常会问到是否可以通过工资认定劳动关系这么一个问题。其实,我们在进行认定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标准有哪些。 一、工资可以认定劳动...


·眼睛工伤东莞市评级标准是怎样的?
      许多人都知道,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并且受害者可以通过不同的鉴定等级可以向有关单位索求赔偿。那么,我们在此以东莞市眼睛工伤为例,向您介绍一下眼睛工伤东莞市评级标准是怎么一回事吧,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眼睛工伤鉴定级别...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结婚后夫妻工资算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17条
      结婚后夫妻工资算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疫情期间被隔离算旷工吗?
      疫情期间被隔离算旷工吗?不属于旷工行为,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员工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被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


·法院怎样认定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
      法院怎样认定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


·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
      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 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 临时工...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加强对施工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管理 对于升降机上下出口、楼梯口、通道口、施工预留口、阳台口、边缘口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应当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护栏杆、防护立网、加盖防护等。 二、加强对安全网架设的规范化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中...


·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规定
      由于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法律是给予了更多保护的。为此,我国还专门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那么您知道这个规定做了哪方面的保护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