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作为一个也的无形资产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商标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思想的传递。商标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必不可少的元素,它随着企业的成长,其价值也不断增长。所以商标的转让就要十分谨慎,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商标权转让管辖的一些知识,法律对于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商标转让规则如下: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中国商标转让规则如下: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三、商标转让手续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四.注意事项

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商标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转移给他人,并由受让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一)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否则,该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二)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条款:

1、合同主体。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3、商标权使用许可状况。商标权在被转让前,经常会出现转让人已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为了保障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清楚了解该被转让的商标的权利状况,应明确约定被转让商标被许可使用的情况,以及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

4、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应约定清楚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以及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5、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应明确约定该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属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还是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不同的转让性质,受让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期限。

6、商标权转让的时间。针对不同的商标权转让性质,转让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对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一般约定自商标权转让合同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而对于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并约定转让方将在转让期限届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7、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此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转让费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如系涉外业务,还要考虑到币种汇率、计算方法。

8、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应明确约定双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另外,应约定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应由何方承担。

9、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10、双方的保密义务。应明确约定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11、违约责任,是保障债务履行以及保护、救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违约责任注意事项:

①没有明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各种情形,因此无法适用违约责任条款。

②在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违约形式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依据,使得违约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

③将解除合同误解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或者错误地认为只要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

④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条款,一般约定先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①、若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若采用仲裁途径解决,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在己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管辖。

13、法律适用条款,对于双方处于不同国家的情况,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适用本国法律。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权转让管辖的相关知识。办理商标权转让的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当事人在进行转让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谨慎选择,做到胸有成竹,这样在风险出现的时候才能和好的应对。如有任何问题可以登陆咨询专业的律师。


·商标局商标续展需要多少费用
      商标局商标续展需要多少费用商标局收取的官费是1000元正常续展期间内,宽展期间内续费另计,不过商标也是分等级的,等级越高费用也就越高。二、商标续展的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一)准备申请书件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


·商标侵权案件是怎样办理的
       一、商标侵权案件是怎样办理的 (一)商标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商标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 (二)民事诉讼状; (三)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


·专利权的转让方式具体是什么
      专利权的转让方式是什么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一、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 ? 1、中心限定制原则  此项原则只要通过说明书及其附图的内容全面揭示发明创造的整体构思,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四周的一定范围。只要满足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性条件即可,不必进行高度的抽象和概括。因此,中心限定原则相对于周...


·知识产权官司取证须几样证据有明确的规定吗?
      知识产权官司取证须几样证据有明确的规定吗? 一、知识产权官司取证须几样证据有明确的规定吗? 知识产权官司取证须几样证据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对提取的范围作出了规定,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范围如下: 1、权利证据 当事人所提供的权利证据通常需要证明: (1)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


·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


·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当中包括了计算机软件作品,除此之外计算机软件条例当中也对软件著作权做出了保护保护,那么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是什么呢?换言之,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软件的发表一般意...


·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是什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


·中国人可以在德国注册商标吗?
       一、中国人可以在德国注册商标吗? 可以的。根据德国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商业者、或自然人。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商品和服务清单。 3、外国申请人还需提供原属国商标注册证副本,对给予德国公民特权...


·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著作的署名权不受期限限制,如果是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出租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权利的保护期限是死亡以后至50年以后,如果是法人或其组织的作品,使用和获得保护的权利是50年。 一、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


·企业申请专利费用是好多
      企业申请专利费用是好多 个人和企业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而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的应该是个人申请专利,那么这个企业申请专利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而企业申请专利费用又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企业申请专利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应该把握住专利申请的时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