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为。(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此项民事责任形式主要适用于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与侵权造成影响的范围相一致。公开赔礼道歉的形式可以口头、书面或者在报刊上登载致歉声明等,范围也应当与侵权的情节程度相适应。在通常情况下,消除影响与赔礼道歉合并使用。(3)赔偿损失。主要适用于对著作财产权的侵犯。但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适用其他民事责任形式不足以平复权利人损害与制裁不法行为人的,也可以适用赔偿的民事责任形式。赔偿的范围一般以权利人实际受到的损失为准,对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不法行为人应当全部赔偿。在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不易计算的情况下,也可以将侵权人的不法获利作为权利人的损失额进行赔偿。二、怎样防止侵犯著作权1、发表文章时,最好署名并标注清楚,不得作者同意不能转发等字样。2、通过大型的小说平台,如起点等进行签约,借助平台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但签约时需与平台明确著作权归属。3、通过正规出版社出版书籍,正规的出版社出版书籍可以很好的降低出版社侵权问题。4、最简单且最有保障的方法,就是针对小说作品申请著作权。另外未登记著作权的作品也受到版权保护,只要在受道侵权问题时能够提供作品比侵权作品发布的早就可以。近年来随着法治意识的提高,人们开始意识到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稍有不注意则可能侵犯到了他人的著作权,对此人们应当提高自己对著作权的认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预防著作权侵权,应当在发表文章时,最好署名并标注清楚,不得作者同意不能转发等字样。



·怎么申请专利
      随着中国的专利法颁布以来,越来越多的专利开始被申请,中国的专利的申请的数量与日俱增,越来越多,大概从2007年开始,我国每年申请专利的数量都在快速增长,我国的知识产业局已经成为全球五大知识产业局之一。一般来说,当一家公司或者个人拥有了发明了自己的一项独有的发明时,他们通常要在自己...


·应该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应该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一)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后,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予以保护,即使是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在撤销之前,也应如此。 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对在撤销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专利权人拥有的权利包括哪几种
      专利权人拥有的权利包括哪几种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


·一般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自己所拥有的一个商标,注册之后在有效期内想要过户给人,过户就需要到商标行政部门通过特定的程序才能完成,但是在过户的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权益,那么商标所有人想要提起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呢? 一、商标过户行政复议...


·集体商标管理办法中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集体商标管理办法中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一、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集体商标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


·著作权财产侵权法律责任是什么?
      著作权财产侵权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著作权财产侵权法律责任是什么? 1、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1)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2)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


·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什么时候起
      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什么时候起 一、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什么时候起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2001年修改商标法,对此款规定作了重要改动:将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期明确为“公告之日”。根据我国...


·商标变更和续展同时进行可以吗?
      商标变更和续展同时进行可以吗?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原《商标注册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10张(如果是彩色的还应指定颜色),然后缴纳商标续展官费。续展商标请求经过商标局的批复后,原《商标注册证》会被加注发还,并公告。如果商标是无法续展的范围,就会被...


·商标侵权申请无效商标宣告怎么进行?
      商标侵权申请无效商标宣告怎么进行?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


·中国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中国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中国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国际专利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国际专利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国际专利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1、专利的保护期限 ①发明专利:自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