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童工年龄有多大,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童工年龄有多大?在不同的国家里面,关于童工年龄的规定都不太一样。那么要是在我国的话,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童工年龄的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童工年龄有多大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
二、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一)《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童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原则上我国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非法使用童工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关于童工年龄,法律中是这样规定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是童工。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办理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没下来工资怎么发放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了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以减轻劳动者的经济压力。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需要时间休养,此时工伤认定没下来工资怎么发放?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工伤认定没下来工资怎么发放?1、依据《工...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在哪举报?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在哪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来投诉,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时效是两年。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


·误工费的计算一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误工费的计算一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法条来处理,误工费一般是有计算依据的,下面,律图小编就简要讲述一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需要医院出具证明是否存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


·劳动仲裁程序多久可以拿到工资?
      劳动仲裁程序多久可以拿到工资? 劳动仲裁程序多久可以拿到工资? ?仲裁期限为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束,具体什么时候拿到工资需要根据单位履行的情况确定,如果单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劳动仲裁胜诉后规定的期限内公司并无给钱意向的时候,可以拿着裁决书去法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算童工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算童工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是不满16周岁的,都是使用童工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证明模板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证明模板的基本格式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该怎么办
      在对劳动者受伤事件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看是否构成工伤,要是确认属于工伤的话,之后才会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然而在认定部门作出了结果之后,可能会出现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情况,那么才是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怎么办 职工或者...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建筑企业的类型分化,很多工程内容都是由劳务作业承包人来完成的,当然这里说的劳务承包人并不仅仅就是指的个人,通常指的是相应的劳务分包单位。而针对劳务分包,也有几种不同的形式。下面,我们告诉您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劳务分...


·工伤认定时间期限延长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即使国家针对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有着明确的法律来进行保护。但是往往员工遇到工伤以后,由于劳动者本身对工伤认定的一些事项,不是很清楚,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耽误了最佳有效时间,以至于在维权的时候,会遭遇到很多麻烦。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工伤认定时间期限延长的规定是什么? 一...


·建筑工程木工施工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木工施工是建筑工程中一
      建筑工程木工施工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木工施工是建筑工程中一项重要的环节,一些人为了把控木工施工项目的风险,通常选择签订建筑工程木工施工合同来作为防范风险的手段。那么,建筑工程木工施工合同怎么写?我们在下面给您做了一个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建筑工程木工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