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的情况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的情况债权人与抵押权人其实是同一个意思,也是指同一个人,只是看针对的是债的问题还是抵押关系。那么它们的会不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呢?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抵押权如何实现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疑问。一、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的情况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的情况大多出现在网络借贷中。由于有些借贷标的数额大,风险高,平台往往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在常见的抵押借款合同中,抵押权人与债权人往往为同一个人。但是在网络借贷抵押中,由于投资人数量众多且分散,投资人作为债权人很难实现抵押权,通常的做法是把抵押权登记在平台或者平台指定的第三人名下,这样就导致了抵押权人与债权人不一致的情形。例如,在某平台的网络借贷合同中有三方当事人: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作为居间人的网贷平台。而相应的抵押担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却是债务人与网贷平台,债务人将抵押物抵押给平台,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由平台行使抵押权。平台再将抵押权折价、拍卖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按照比例清偿给投资人本金和利息。二、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的危害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相关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而设立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存在的前提是存在主债权,抵押权人应当为债权人,抵押权实现的条件为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事由。而在网络借贷中,平台为居间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借贷合同提供撮合、中介服务,平台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担保的主债权,抵押权也无从说起。虽然平台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但是抵押权登记应当以实际抵押权为基础。在这种情况,平台缺乏实际的抵押权基础,即使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也有可能无法实现抵押权。因此,在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的情况下,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的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一般来说,在处理抵押权人与债权人不一致时债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的请求时,法院有两种不同的处理办法:1.由于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不支持债权人的请求;2.若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实质上构成主合同与从合同关系,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抵押权担保之主债权,则支持债权人的请求。可见,在抵押权人与债权人不一致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自己是抵押权人时,债权人将面临抵押权无法实现的风险。三、网络借贷中抵押权如何实现?正如我们上文说的由于债权人人数众多且分散,在网络借贷平台上,为全部债权人设立抵押权难度很大,因此就出现了大量的由平台作为抵押权人的情形。但是通过上述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平台,要求实现抵押权的主张都存在被驳回的风险。那么网络借贷中的抵押权究竟应该如何实现呢?我们认为,可以通过抵押权委托行使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即由债权人与平台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平台代为行使抵押权,包括代为签订抵押合同、代为办理抵押登记、实现抵押物变现等。这样一来,抵押权人仍为债权人,抵押权也能得到切实的行使。但是,在采用抵押权委托这种方式时,平台及债权人对委托合同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都需要格外的注意:对平台而言,应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平台和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如平台作为受托人只代为行使抵押权,对于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贬值等情况不承担责任,抵押物毁损、灭失及贬值等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债权人及债务人承担;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者应与平台约定,平台从事委托事务所获得的款项应用于清偿其在平台上对债务人享有的主债权,若是平台将该款项挪作他用或者拒不返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所述,如果出现了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债权人将面临抵押权无法实现的风险。虽然通过抵押权委托行使的方式可以实现我们网贷的抵押权,但我们在平时生活中要多多注意。以上就是“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人死了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人死了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50万元的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民法典...


·借贷时介绍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在生活中,为了不遭受经济损失,不少人只愿意将钱借给比较熟识的亲朋好友,而不愿意借给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当然,亲朋好友介绍的人除外。那么,在借贷时介绍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在借贷中介绍人要不要担责?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借贷时介绍人是否需要...


·讨债技巧—擒贼擒王催款兵法
      

擒贼先擒王法,就是捕杀敌军首领或者摧毁敌人的首脑机关,陷敌方于混乱之中,便于彻底击溃之。  

擒贼先擒王之一计催款活动中的主要内容是:面对欠债方,催款时要找能够拍板还钱的人作为讨债目标,即找到所谓的“王”,以迫其还债,不要与其下属或不相干之人纠缠不清,空耗精...


·夫妻共同贷款公积金怎么扣
      如果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都办理公积金代扣业务,以一方公积金账户为主扣款帐户,当主扣款帐户扣款后还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时,就再扣另一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夫妻俩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时,就不再“代扣”,委托人应在每月还款日前向还款储蓄帐户(申请贷款时提供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物如何处置?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物如何处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处置抵押物,若是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的规定来处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


·信用卡欠款三万元判刑几年
      信用卡欠款三万元判刑几年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


·借款没有借条起诉时效多久?
      借款没有借条起诉时效多久?没有借条的借款诉讼时效,应当视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这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和相关法律特征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和相关法律特征 一、法律特征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公证处收是按遗产金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人死后债务应当怎么处理?
      人死后债务应当怎么处理?人死后债务可能需要由死者的配偶来还,也可能需要由死者的继承人来还。具体的债务偿还情形如下: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欠条与借条有什么异同?
      欠条与借条有什么异同?(一)欠条与借条有什么区别(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2)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