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碰车逃逸怀疑酒驾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先要搜集证据证明确实是酒驾逃逸,如果已经认定了是酒驾逃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然后根据肇事所致的后果严重程度有不同的处理,严重的话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么做伤残鉴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么做伤残鉴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在治疗结束后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做伤残鉴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机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


·酒驾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酒驾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如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承担(一)、 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肇事逃逸的,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二)、民事责任,由肇事者、车主和其保险公司等,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可根据事故责任...


·饮酒驾车对城市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饮酒驾车对城市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酒驾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醉驾的性质比较严重,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就构成醉驾,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成都醉驾156毫克会被怎么处罚?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一、成都醉驾156毫克会被怎么处罚...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公司即使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经营管理模式未改变的情况下,双方实际仍为劳动关系,公司仍应缴纳社保。如果不购买社保,存在被社保机构追缴滞纳金或罚款的风险。 1. 符合以下三个标准为劳动关系。 首...


·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的话,在某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关于这一点,各位劳动者一定要知道,千万不要以为工伤就只包括在公司范围内。如果车祸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自然也有工伤赔偿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三)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四)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五...


·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
      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 一、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另外需要说明两点: 1、如对方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一...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什么?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什么?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长住地址。 (2)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事实。 (3)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


·交易中达到多少金额需要签订合同?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交易中达到多少金额需要签订合同?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多少金额需要签订合同”这种法律知识无论是对员工还是老板都非常重要,这关乎于整个集团的利益,如果您是法律小白,弄清这一法律常识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金钱交易,那么,我们就来为您科普一下“交易中达到多少...


·专利保护与著作权保护交叉部分权利不同点有哪些?
      专利保护与著作权保护交叉部分权利不同点有哪些?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2、权利客体范畴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


·一、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计算依据如下: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