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或者其家属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进行解救的;3、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3人次以上的;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主体比较特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通常非常宽泛,但是只有那些被赋予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够符合构成条件。换而言之,即使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没有被赋予特定的解救职责,便不能构成本罪。



·绑架罪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绑架罪
      如何认定绑架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


·刑事诉讼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
      针对刑事案件来讲,法律中也是规定了实际的追诉期限的,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刑事诉讼追诉时效。对于某个案件,只有在规定的追诉时效内的,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底刑事诉讼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什么是刑事案件追诉期 刑事案件与...


·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可以吗?
      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可以吗?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是可以的,公安部2006年3月29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88号令)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六)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


·构成自首是否必须认罪?
      一、自首概述 根据刑法规定,关于自首的定义,刑法第67条第1款已作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据此,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 司法实务中,考虑犯罪分子因形迹可疑或犯数罪中的部分罪行...


·构成强奸罪需要判刑多少年
      构成强奸罪需要判刑多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号怎么查?
      一、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号怎么查?查询任何有关案件方面的信息都必须要到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咨询,在网上是查不到任何信息的;家属会受到逮捕或居留通知书,上面会有涉嫌的罪名和关押的地点,应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一般批捕都是由办案单位通知你,一般批捕都是由当地检察院批准的,你...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参与刑事诉讼的司法机构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其中检察院负责提请公诉,并监督整个审判过程,依法履行监督权。因此,检察院有抗诉权,可以针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议。那么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是什...


·初犯盗窃罪会判几年,哪些情形成立盗窃罪?
      对于初次犯罪的,一般处罚的都比较轻,当然并不是说就会直接免除处罚。实践中,要构成盗窃罪,首先,其行为人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次,要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那要是初犯盗窃罪的话会判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初犯盗窃罪会判几年 初...


·纵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纵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


·触犯了保险犯罪中止怎么判?
      触犯了保险犯罪中止怎么判?关于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各国有无罪说、不罚说和折中说之分,目前各国立法例多采取对中止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做法。我国刑法对中止犯采取必减免主义。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对...


·职务犯罪减刑新规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一、职务犯罪减刑新规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