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条到期不还钱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一、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


·借信用卡借条应该要怎么写?
      借信用卡借条应该要怎么写?借条今借____(持卡人姓名)信用卡余额____元,大写____元。借款人:____日期:__年__月__日。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是违法行为,一旦出现坏账情况,持卡人要承担一切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借贷利率划定了...


·刑事诉讼法逮捕条款有哪些?
      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自由权,但是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在掌握了确切的证据之后,可以刑事诉讼法逮捕条款为依据,提出逮捕请求,在拿到逮捕令之后,才能到该民事主体的住所、工作场所,逮捕该民事合主体。法律规定的逮捕的条件是怎样的呢? 一、逮捕是什么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


·男方欠高额债务离婚财产分配如何进行?
      男方欠高额债务离婚财产分配如何进行?男方欠高额债务离婚财产分配在偿还共同债务的前提之下,将剩余的财产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借衣服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
      借衣服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 一、借衣服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 借物借条范本 借用方(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出借方(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今由于______的需要,甲方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______借用______等物品...


·一、网贷欠一万块钱怎么办
      一、网贷欠一万块钱怎么办 1、按时还款 征信条例明确规定,所有的放贷机构,都应该接入征信系统。如果有监管部门能够认定P2P网贷确实是征信机构,或者是放贷机构,或者是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那么按照条例的要求,把这些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是征信中心的法律责任。 目前这样的p2p网站很多,...


·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概况是否需要注明?
      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概况是否需要注明?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概况是需要注明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


·出借人把借条转给他人合法吗?
      出借人把借条转给他人合法吗?出借人如果协商一致将借条转给他人,那么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债权转让是合法的,但应将债权转让情况通知债务人,最好的办法是和欠钱的人、接受借条的人一起签订一份债权转让合同,就合法了。借款人还款时一定要“还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的出借人,除非出借人出...


·刑事拘留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拘留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日常生活中,如果提及刑事拘留,那么说明犯罪的行为已经达到刑事量刑的程度,属于较为严重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必须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那么刑事拘留条款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为您解答。 一、刑事拘留相关条款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双方之间出借信用卡,是否购成民间借贷纠纷?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


·2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承担多少债务?
      2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承担多少债务?注册资金起一个责任作用,是公司能力的一种体现, 比如注册资金为20万元 以后要是公司由于负债什么的宣布破产,原来欠80多万那么你只要赔偿20万元就行 当然 申请破产是很严的 如果不申请破产,就要还清债务注册资金另外一个作用是担保作用。二、最低注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