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少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内后外遇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那要是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
在通常情况下,离婚的发生有其复杂的主、客观原因,而且夫妻双方往往都有主、次不等的责任。但是,只有一方存在以下这四种情况,过错方才承担离婚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种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况,过错方才成为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无过错方不能向与过错方重婚或同居的“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通奸等婚外性行为,则被排除在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况之外。这里所称的“无过错”仅限于上面列举的四种过错而言,至于其他过错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在所难免,因此对“无过错”不能作扩大理解。因此只有证明老婆的外遇是属于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此时离婚的,老公才能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二、离婚有哪些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
(一)、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害。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物质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属于物质损害的一部分。
(二)、精神损害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给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
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答案是不确定,毕竟我们无法判定此时的外遇是否属于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属于这两者情况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进行赔偿。



·一、离婚判决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的?
      一、离婚判决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进行判决的。二、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


·国家赔偿案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有哪些?
      国家赔偿案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有哪些?国家赔偿案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有: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这三种收费方式。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是繁琐的,需要的手续材料也是很多的,如果个人办理可能会需要很多的时间,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找到专业的律师机构委托专业的律师为自己代理案件,需要付一...


·离婚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
      离婚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离婚案件开庭后六个月内会结案,具体开庭时间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这还需要根据各地法院的案件排期情况判定,但有整个案件的审理期限。离婚案件的结案期一般为三到六个月内、并适时作出判决。可以根据这个结案期自行估算还需多长时间有判决结果。法律依据:《民...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应注意哪些问题? 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 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 3.抚养权...


·一、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享有探望权么?
      一、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享有探望权么?虽然其中并没有明确探望权是否适用于继父母、继子女之间,但婚姻法第二十七条已经指出:“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继父或继母和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或继母便对...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农村的夫妻过不下去的话,也会选择离婚,如果涉及到孩子,双方得商量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离婚后由女方抚养孩子,则男方要支付一笔抚养费,尽到自己抚养的义务。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那么,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农村离婚...


·一、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有关系吗?
      一、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有关系吗? 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是离婚行为活动中的两个不同阶段,之前没有必然的联系,一般只有在起诉离婚成功以后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新婚姻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一、婚姻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


·分居10几年算是自动离婚吗?
      分居10几年算是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10几年算是自动离婚吗? 分居10几年不算是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居2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 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


·一方去法院离婚起诉费是多少
      一方去法院离婚起诉费是多少诉讼费是诉讼离婚必不可少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分割的话,法院的诉讼费就是按照件数收取的,就是一件离婚案件就是50-300元,涉及财产的就是按照财产的数额收取,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20万的,是不缴纳的,超过20万的,按照超过数额的0.5%缴纳,比...


·什么情形构成事实婚姻?
      什么情形构成事实婚姻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