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怎么认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盗窃犯罪当中也是有未遂与既遂状态之分的,而在不同的状态下对行为人的处罚显然是不同的,但在此之前需要先进行认定。那么盗窃罪既遂与未遂怎么认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准确认定盗窃的既遂与未遂,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应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
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是从空间范围上划定一个界线,将财物窃离物主的控制范围的,应为既遂,否则为未遂。1、如盗窃工厂的财物,工厂的权利范围就是整个厂区,即厂区院墙以内;如系入户盗窃,户主是住单元房的,其权利范围就是房门以内,将财物带出房门既构成既遂。农村住户一般有院墙和大门,户主的权利范围是院墙和大门以内。2、如果是在商店内盗窃,应分清是柜台销售型还是超市。柜台销售的物主对财物的控制范围以柜台为限;如是超市,顾客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随便拿取商品,但这个区域都有一个警戒线(一般以收银口为界),如果已将商品带出警戒线(无须出商店门口),就可认为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窃取的财物;如果是在商店非营业时间盗窃,商店不是大门紧闭就是有人看管,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有把财物带出商店,才能认定超出了商店控制权范围。3、如果是在公共场合扒窃,物主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就是衣兜或随身携带的包、袋,行为人只要将财物窃出物主的衣兜、包、袋,就认为超出了物主的控制范围。4、如果是盗窃运输中的货物,一般认为只要货物脱离了运输工具。如将运输中的货物从汽车上扔下或从货运列车上扔下,即可认为超出了物主的控制范围而被行为人控制;在停留的运输工具内盗窃,如有人在现场监视、警戒的,盗出了监视、警戒范围,才能认为行为人已实际控制了财物。停放的运输工具且无人监视、警戒的,仍以窃离运输工具为既遂。5、如果是盗窃无人看管的室外物,只要是对财物进行了转移的(一般认为不受转移距离的影响),就可认为行为人对财物已经控制,即为既遂。
(二)应考虑被盗财物的特征:
主要包括财物的性质、形状、重量、体积等。
1、盗窃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一般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不记名不挂失的,如国库券、无记名股票等,其特点是义务人只对证券持有人负责给付义务,也就是“认券不认人”。这种证券其性质接近于货币,窃取了证券,也就意味着非法占有了证券上所记载数额的财产。因此,此种证券盗窃到手即为既遂。第二种有价证券是记名可挂失的,如银行存单、汇款单、汇票、本票、支票等,其特点是义务人根据证券向证券的合法持有人负责给付义务,即“认券又认人”。行为人盗窃到此种证券后,并不意味着已经对证券所记载财产的完全控制,行为人还需假冒权利人的身份去支取财物,在冒名领取时被发觉或冒领之前该证券已挂失或冒领之前被抓获等情况,均构成未遂。只有在行为人窃取该证券后又顺利地支取了证券中记载的财物,才构成既遂。
2、以工人盗窃本厂财物为例。如系盗窃体积小,重量轻的财物(如可以装入口袋),在车间盗窃的,带出车间即为既遂,在仓库盗窃的带出仓库为既遂。因为一般情况下,工厂的门卫是不能对工人搜身的,除非是保卫人员已经发现了行为人的盗窃行为,否则是必然可以顺利带出工厂的,故可认为行为人出了车间、仓库即获得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如果是盗窃体积大的财物,出厂区时一般会受到门卫的盘查和阻拦,只有出了厂区大门或扔出院墙才构成既遂。
3、有些工厂性质特殊,工人出厂要经严格检查甚至搜身,此种情况下,即使行为人将体积很小的财物藏在身上,在出厂区大门之前,仍不能认为已对所窃财物取得了实际控制。只有带出了厂区才构成既遂。关于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一般被认定为盗窃罪未遂的话,那么就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非法拘禁罪的时间有限制吗
      非法拘禁罪有时间限制吗?非法拘禁罪不属于举动犯,并不是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从而构成犯罪既遂。不过法律对非法拘禁罪的持续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非法拘禁罪时间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拘禁罪的时间有限制吗 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


·故意杀人处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很多犯罪中,最严厉的刑罚处罚都是死刑。包括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强奸罪等等。就故意杀人罪来说,罪犯故意杀人处死刑的情况有哪些?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处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


·谁非法集资死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非法集资我国制订了法律来惩处犯罪犯罪行为,那么谁非法集资死刑判定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会危害社会,造成人民财产的损失,集资诈骗包括有很多种类型,不仅是个人会诈骗也有单位诈骗,在生活中我们要提高警惕。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非法集资作为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必然要受...


·法律上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
      法律上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


·强奸罪私下赔偿有哪些
      一、强奸罪私下赔偿有哪些 构成强奸罪,但没有报案选择私下处理的,首先,这种处理方式不建议,如何赔偿法律没有规定,并且存在法律风险。强奸罪是法律严厉打击的犯罪,是公诉案件,第三人报案的,无论当事人怎么私下赔偿,行为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私下赔偿只能说明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 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都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都有哪些? 如果我们的人身权利在生活遭到了侵犯,那么我们就可依法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责任;如果加害者在加害过程中造成了我们人身财产的损失,我们同样可追究其民事责任。但是这类诉讼案件的赔偿司法机关明显不能用单纯的民事诉讼赔偿原则来作为裁决依据,那么刑事附带民事...


·非法持有一支汽枪犯什么罪?
      我国对枪支弹药的控制十分严格,任何人不得擅自持有,使用枪支弹药,否则就涉嫌违法。可是在一些偏远农村,仍然有村民持有具有杀伤力的汽抢,按照政策,这也是不允许的。一旦被查处,村民会面临法律的制裁。那么,非法持有一支汽枪犯什么罪?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资料给您讲一讲。 一、持有一支汽枪...


·行贿罪的犯罪构成必要条件
      一、行贿罪的犯罪构成必要条件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


·犯罪嫌疑人最基本的辩护权利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最基本的辩护权利有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


·非法集资怎么判定刑罚?
      非法集资这种犯罪行为在生活中,总被犯罪者作为犯罪的手段用来骗取公众存款。而且犯罪者一般会挥霍资金,一旦被骗,最终难以追回钱款。但是第一时间报警能够增加成功惩罚犯罪者的几率。非法集资怎么判?非法集资除证券、股票相关罪名之外,常见的为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种罪名的立案标准...


·最新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可谓是出现率极高的罪行,在各个阶层,都会存在,那么最新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其实挪用资金罪的司法解释有很多类,他们有各自的规定和内容。如有些法律上规定,挪用资金就是用职务之便将资金归为己有或借给他人。 1、 刑法基本规定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