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哪些?在当前市场中,合并或兼并企业一直是企业增强自身实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很多人对于企业的收购不是特别了解,存在很多疑惑。那么,在实际生活中,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具体有哪些呢?下面,请您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常见收购方式有哪些,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依据中国证监会2000年9月28日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收购人可以通过协议收购、要约收购或者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获得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可见,实务中上市公司收购主要有三种方式:协议收购、要约收购、集中竞价收购,不同的收购方式其程序上有不同的要求。
我国证券法在收购方式采纳了将公司收购分为协议收购与要约收购的二元说。但是实际上,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在上市公司并购的实务中,协议收购是主要的收购方式,而要约收购则很少见。
作为一种独立的收购方式,依国外法学界的一般观点,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于证券场所之外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达成股份购买协议以谋求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由于协议收购是仅在收购人与目标公司少数大额股东之间的行为,而将大多数中小股东排除在外,这就导致了大多数中小股东在并购中容易陷于被动的局面,难于贯彻公平原则,而且很难监管。正是基于此,许多国家都不支持协议收购的方式,即使在证券市场发达、监管措施较完备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也只是通过判例确定了一些规则,在成文法中是没有关于协议收购的规定的。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哪些的法律解答,从上面内容可知,在实务中,上市公司收购的主要方式有协议收购、要约收购和集中竞价收购。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知识,欢迎你随时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尽快为您具体解答。



·注册公司需要的手续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需要的手续是怎样的?注册公司需要的手续是提供你和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公司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准备好至少5个公司预先名称。选择就近银行进行注资手续。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所签字验证。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其他所有手续由相关...


·问公司域名备案怎么弄?
      问公司域名备案怎么弄?现在国家工信部对互联网的管理越来越严格,随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制定,其中包括要求公司制作网站之后要进行域名备案才能正常访问。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域名备案是什么,怎么弄。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公司域名备案怎么弄。企业网站备案寻找代备案方均可备案,万网,新网等大型...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一、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据此,合...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规定是什么?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规定是什么?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规定是成立的时候必须要达到一次性实缴1亿以上的注册资本。按照国内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规定,(内资、合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出资股东应当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注册资本实收到位,并不强制性要求在监管规定的时间内缴足注册资金。...


·股东虚假出资的定义是什么?
      股东虚假出资的定义是什么?虚假出资是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有动迁就有动迁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则需要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动迁评估。因此,动迁评估直接关系到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生活中,动迁评估机构评估出来的结果不一定让企业满意。那么,当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的时候,可以怎么办呢?一、什么是动迁评估动迁...


·当事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赔偿吗
      当事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赔偿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


·公司被收购还有股份吗
      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主要根据收购公司的收购方案决定,没有明确规定被收购公司是否还有股份。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的股份,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持有其余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收购人进行收购。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中...


·股东变更公司法不需要验资规定有哪些
       在市场经济中,一旦自己的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引起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连锁反映,那么,股东变更公司法不需要验资的规定有哪些呢?不需要验资的规定可以缩短相关的审理程序从而有助于公司的股东的变更,使得企业可以在较快的时间里获得新的资金。 变更股东不需要做验资报告,有股权转让书。新旧股东签...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
       一、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时需要详细不同意者的姓名以及理由等信息,公司法分配股利要求是必须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当先支付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企业在何时会再次发行股票的情形,其实发行股票即是一种融资行为,成为股权融资。融资的目的在于缓解资金紧张的现状,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企业资金具有确定性,不可随意增减,那么,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 一、企业融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