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一、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专利法》是专门用来调整专利有关的法律关系的规范,在《专利法》中没有明确的说明专利发明人的人数问题,根据“法不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在民法领域,一般认为在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都是法律允许的。所以,专利发明人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二、专利发明人的认定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试验员、描图员、机械加工人员等,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1)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发明创造是智力劳动的结果。发明创造活动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因此,无论从事发明创造的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发明创造,就应认定为发明人或设计人。(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包括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和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两类。非职专利权务发明创造,是指既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也没有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3)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创新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力量,由此看来专利的地位也是越来越重要,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讲解了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以及专利发明人可以享有的权利的相关知识。如果您在专利权方面遇到了问题,您可以来电咨询的专业律师获得详细解答。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哪些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受到利益的诱惑,很多人不惜假冒他人的商标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这样的行为就会对他人构成商标侵权,而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当中的一种,那么除此之外,商标权的侵权行为还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


·无偿专利转让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无偿专利转让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一、无偿专利转让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 申请日: ...


·软件著作权转让准备材料都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转让准备材料都有哪些1、申请人要写的一份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需要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就按要求填写完整。这里需要注意地是,申请人签章的时候需要是原件,并且要与申请人名称一致。2、双方订立的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这里需要注意地是,转让合同中要明确转让的软件...


·法律保护软件的著作权吗 一、法律保护软件的著作权吗?
      法律保护软件的著作权吗 一、法律保护软件的著作权吗? 法律保护软件的著作权,中国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软件实施著作权法律保护作了具体规定。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通常包含下列内容: 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规定是什么
      有下面几个情节之一的,我国的国务院里面专门管理专利的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是满足了实施条件的个人或者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发明专利或者是实用新型专利的一个强制许可:(一)享有专利权的这个当事人从这个专利权被授予给他的那一天起到满了三年,并且在这个当事...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普通商标在经过申请认定之后,就会承担注册商标,此时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也是有一定的期限和范围的。那到底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呢?具体的保护范围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很多时候在生活中行为人利用手段对他人的商标进行损害的,构成商标侵权。侵犯商标权的话被侵害方是可以进行索要赔偿的,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


·怎么区分非职务发明专利与职务发明专利?
      怎么区分非职务发明专利与职务发明专利?可以从著作权归属来区分非职务发明专利与职务发明专利,职务发明的专利归企业所有,而非职务发明专利权是员工自己的。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


·软件著作权变更流程
      软件著作权变更流程 通常,人们为了使软件能获取更多的利益,或者是一些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软件著作权。那么软件著作权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般需要多久时间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软件著作权变更流程 软件著作权变更办理基本流程是: 1、填写申请表; 2...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在商标权的特征里面有一个是地域性,虽然世界各国都有关于商标的保护,但实践中还是对本国商标的保护居多,并且具体的保护方法多种多样。因此,不同地区关于商标权的保护是不同的,这也就是商标权的地域性体现。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商...


·关于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做吗
      关于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做吗?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