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跨国网络金融犯罪原因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跨国网络金融犯罪原因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国内的网络金融犯罪日渐猖獗,但是近年来,国外的金融犯罪也悄悄地溜进中国的网络世界中。您不理解的是像这种受害者数量较多并且破案难度极大的跨国网络金融犯罪是怎么进入到中国来的,下面由我们为您分析跨国网络金融犯罪原因是什么。
一、跨国网络金融犯罪原因是什么?
(一)金融网络系统的非绝对安全性使跨国网络金融犯罪发生存在可能性网络金融借助互联网络和通信技术,通过个人电脑、通信终端或其他网络设备实现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安全、快捷地联结方便客户及时获取金融信息、享受网上金融服务、开展网上金融交易。但是,由于当前计算机技术仍处于发展之中,现有任何网络系统的安全都是相对的絕对安全的系统并不存在。通过运用特殊的网络技术,犯罪分子侵入金融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并非难事。国际上,由于黑客入侵给互联网造成极大损失的事例时有发生。(二)金融机构管理不严是跨国网络金融犯罪发生的制度原因当前金融机构对金融网络的管理存在许多问题,这造成即使采用最先进的安全保障技术也无法杜绝制度漏洞带来的风险。这些问题主要包括:首先,在主观上对网络安全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受观念、认识等因素的影响不少金融机构往往只看重网上金融服务快捷、便利的一面而对其潜在的安全问题却重视不够。一些金融机构电脑与网络知识有限,对网络技术的安全缺陷缺乏应有的了解,对网络安全隐患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有些机构认为传统的账户加密码的安全机制已足以保证其网络的运行安全,因而不愿再使用数字证书等更高级别的加密技术。甚至认为投入巨资改进安全机制不合算,因此缺乏采用更高级别安全措施的积极性。凡此种种这些模糊、片面甚至是错误的认识与短视行为无不为网络安全埋下隐患。其次金融机构管理存在疏漏。按照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对其网上业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目前,虽然各家金融机构都设有内审部门,但由于内控制度不健全、网上银行业务专业性较强,一般审计人员难以适应等原因,不少金融机构对网上业务的内部审计基本上流于形式,从而助长了其网上业务运作中密码控制不严、软件控制功能薄弱、授权机制执行不力等问题的发生。另外按照我国有关规定金融机构的网上业务要达到三级安全标准,但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的安全状况都远远达不到这一要求,其访问授权混乱、对客户地址与邮箱等重要资源保护不力等现象相当普遍。(三)获利刺激与智力挑战是犯罪人进行跨国网络金融犯罪的人格诱因依照犯罪学观点,促使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最有影响力的人格因素是个人财产上的获利,其次是进行犯罪活动的智力挑战。从现实中大量个案来看不良心理是导致犯罪人实施网络金融犯罪的内驱力。在犯罪动机方面,许多网络金融犯罪人以贪财牟利为目的这与一般犯罪中的情况并无大的区别。但不少网络金融犯罪与金钱关系不大,反而表明行为人对攻破计算机安全控制机制兴趣极大,把攻破网络安全控制系统当作对自己智力的挑战,一旦侵入成功倍感幸福。在这里犯罪人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以及接触计算机的机会,想要‘打败机器’的动机常常起一定的作用”,由此导致犯罪人虽然舍弃贪利动机却强化了其寻求智力挑战的犯罪心理。正是在这种心理支配下,近年来进行网络金融犯罪的犯罪人年龄呈逐渐下降趋势,并且对他们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没有清醒的认识。相信您对跨国跨国网络金融犯罪有了新的了解。本来国家在网络方面已经设置了许多的防线,就是为了防止国外互联网上的一些恶意入侵,但是仍然会有跨国罪犯作为漏网之鱼进入到中国来,国家为此应该对互联网监管方面作出调整,遏制跨国网络金融犯罪的发生。



·一般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是怎么量刑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瞄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


·互殴中过失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互殴中过失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互殴中过失犯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


·如何对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那法律中规定该如何对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亲告罪的特征有哪些内容?
      亲告罪的特征有哪些内容?(1)亲告罪在认定上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亲告罪在法院作出肯定性结论之前,相关行为究竟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还是犯罪行为,其认定较之于其他犯罪来说有很大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以侮辱罪为例,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造成的具体危害是使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社会评价因诽谤...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量刑有哪些规定?
      我们知道受贿罪是严重影响我们国家形象和我们人民利益的,而且,不利于我国的发展,造成社会的畸形发展。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受贿量刑有哪些规定呢?将对这个问题进行简单的回答。请往下进行阅读。 一、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拟三挡刑罚 本次刑法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


·妨害作证罪的情节严重条件有哪些
      妨害作证罪侵犯的法益是司法秩序,妨害作证的行为浪费了司法资源,使得司法程序停滞不前。我国《刑法》对于妨害作证罪明确规定了该罪的刑事处罚,妨害作证罪的刑事处罚有两个档次,很多人不明白在什么情况下适用什么处罚。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妨害作证罪的情节严重条件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一、...


·在我国行政拘留复议能成功吗?
      在我国行政拘留复议能成功吗 关于行政拘留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例不是没有,但是您表面上来看好像行政复议全部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那是因为现在国家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拘留的这个决定的时候本身就是非常谨慎的,不能因为当事人不满意所以就不执行行政拘留了。有部分人员对于在我国行政拘留复议能成功吗的...


·怀孕不适用死刑的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司法量刑当中,死刑最为严重的处罚制度。不过死刑一般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力特别恶劣的案件才会执行。我国的死刑在行事的时候是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的,并且针对一些特殊人员即使所犯的案件比较恶劣,但是也并不适用于死刑,其中怀孕就是。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怀孕不适用死刑...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单纯的卖淫行为,其实在我国只能按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但要是行为人有强迫他人卖淫、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则在这些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了,其中《刑法》明确将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我国对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介绍卖淫罪的犯...


·我国死刑是多少年?
      死刑是刑罚中最重的处罚,死刑是剥夺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权。所以,死刑不是以年限来量刑的,那么,人们常问的死刑是多少年这是不正确的说法,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死刑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我国死刑是多少年? 死刑是以剥夺生命权的结果的量刑,所以不存在年限的问题。死刑,也称为极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