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包括?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包括?

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其实您想问的是商标权的保护,商标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商品标志。其必然会得到国家的重点保护,那么商标权是如何保护的呢?

一、商标的构成要件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在我国能够作为商标之构成要素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组合。国外允许的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在我国均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作为商标的标志必须能够将此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商品与服务区别开来。欠缺显著性特征的标志可以使用,但不能注册。(最重要的要件)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①、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③、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所以商标权的保护要保护的也正是这些。

二、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责任

行为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 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以处以罚款。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责任

以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四、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广大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一)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使用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1、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措施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2规定,如果另一商标系复制、伪造、或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并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时,成员国应依职 权,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或应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该另一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的主要部分抄袭驰名商标或者导致造成混乱的仿造者,也适用 此规定。自注册之日起至少5年内,应允许提出取消该商标的要求。允许提出禁止使用的期限,可由本同盟各成员国规定。对于以不诚实的手段取得注册或使用的商 标提出取消注册或禁止使用的要求的,不应规定时间限制。

《知识产权协议》第16条第三款也规定::“巴黎公约(1967)第6条之2的规定应准用于与已注册的商标的商品和服务不相似的其他商品和服务,其条件是 与这些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商标的使用应能够表示出这些商品或服务与已注册商标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而且已注册商标所有者的利益有可能因这样的使用而受到损 害。”

2、驰名商标的国内保护措施

我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权的保护就是通过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惩罚来达到保护的目的,商标构成的要件正是为了保护其他商标权,也是商标权需要保护的东西。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权的保护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致电咨询.


·构成专利侵权一般赔多少
      构成专利侵权一般赔多少?专利侵权的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统一的,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第二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第三损失和利益均无法确定,则按照该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第四...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一、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1、从第1年至第3年每年600; 2、从第4年至第5年每年900; 3、从第6年至第8年每年1200; 4、从第9年至第10年每年2000。 《专利法》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专利权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但无论是哪种专利,它都不可能是终生有效的,那么,专利权的有效期到底是多久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相关解答,您有兴趣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专利法》,发明...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在哪里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在哪里1、功能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管,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份联系更紧密。2、适用法律...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有权直接阻止侵权活动,也可以要求主...


·版权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版权申报需要什么材料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可以办理版权登记。而在进行版权申报的时候,需要申请人递交一些材料。那么版权申报需要哪些材料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版权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1)作品登记表内容:作品情况:名称、类型、创作完成日期...


·商标抢注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商标抢注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商标抢注行为还涉及到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即将他人已经享有在先权利的企业名称、字号和简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在法律上的界定问题。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不但包括已核准的企业名称权,还包括著作权、专利权...


·作品版权与著作权有区别么
      版权与著作权没有区别,版权和著作权一样,内容相同,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一、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宽展流程:提交商标续展或宽展申请→与代理机构沟通咨询→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实质审查→下发商标续展核准证明。 注: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或宽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


·如何取得商标权,怎样获得商标专用权
      如何取得商标权,怎样获得商标专用权您知道实践中该如何取得商标权吗?商标权又可以叫做商标专用权,只有获得了这个权利,那么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取得商标权有一定的原则限制,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取得商标权的原则都有哪些。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