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包括?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包括?

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其实您想问的是商标权的保护,商标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商品标志。其必然会得到国家的重点保护,那么商标权是如何保护的呢?

一、商标的构成要件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在我国能够作为商标之构成要素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组合。国外允许的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在我国均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作为商标的标志必须能够将此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商品与服务区别开来。欠缺显著性特征的标志可以使用,但不能注册。(最重要的要件)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①、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③、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所以商标权的保护要保护的也正是这些。

二、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责任

行为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 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以处以罚款。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责任

以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四、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广大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一)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使用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1、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措施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2规定,如果另一商标系复制、伪造、或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并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时,成员国应依职 权,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或应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该另一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的主要部分抄袭驰名商标或者导致造成混乱的仿造者,也适用 此规定。自注册之日起至少5年内,应允许提出取消该商标的要求。允许提出禁止使用的期限,可由本同盟各成员国规定。对于以不诚实的手段取得注册或使用的商 标提出取消注册或禁止使用的要求的,不应规定时间限制。

《知识产权协议》第16条第三款也规定::“巴黎公约(1967)第6条之2的规定应准用于与已注册的商标的商品和服务不相似的其他商品和服务,其条件是 与这些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商标的使用应能够表示出这些商品或服务与已注册商标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而且已注册商标所有者的利益有可能因这样的使用而受到损 害。”

2、驰名商标的国内保护措施

我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权的保护就是通过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惩罚来达到保护的目的,商标构成的要件正是为了保护其他商标权,也是商标权需要保护的东西。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权的保护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致电咨询.


·关于专利产品生产合同违约的行为有哪几种?
      关于专利产品生产合同违约的行为有哪几种? 专利合同是一种专利的代表,专利的产生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作为依靠的。这其中还有个人知识产权和个人思维的独立性。所以我国对这方面专利的保护尤为看重,那关于专利产品生产合同违约的行为有哪几种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做详细的解释。 一、...


·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都有哪些规定?
      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都有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对著作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越来越严格,要向取得国家认定的软件著作权,不仅仅需要开发者要持有自己开发的软件,还需要其提供一系列资料和申请表,在国家经过严谨的审核后,颁发软件著作权证书,那么,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都有哪些规定? 一、网上填写申请...


·省著名商标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省著名商标申报流程是怎样的?省著名商标申报需要遵守准备材料→提出申报请求→工商登记机构受理申报请求→审核的流程。具体流程如下:1、在线商标信息数据库检索的不完整性和滞后性,会造成对商标注册风险的误判,从而低估注册的风险。由于各类商标申请从商标局接收之日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


·个人如何进行专利申请
      个人如何进行专利申请 一、个人如何进行专利申请 当行为人想申请专利时,应以书面的形式办理,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文件必须参照专利局规定的统一格式的表格填写,在填写好表格之后,就可以递交给专利局,由专利局审查。 二、个人申请专利需注意什么 1、申请专利需要递交的文件包括...


·企业被侵权商标怎么办?
      企业被侵权商标怎么办?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们在收集证据时,也要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也就是说,我们要尽可能的去寻找与案...


·有没有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
       一、有没有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 有这种公司的存在。但是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现在我国对于版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重视了,同样的,在著作权上也是如此。需要转让著作权的话就必须要经过正规的法定流程,这个著作权转让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其转让的具体内容一般是完整的财产权,需要签订有法律保障的合同。那么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


·专利商标的申请流程分别是什么?
      专利商标的申请流程分别是什么? 专利和商标同属于知识产权,都是需要登记后才能够获得保护,因为目前我国专利商标的申请只能在北京进行,对于没有在北京的人来说了解申请流程就很重要。今天收集了专利商标申请流程的资料,供您了解。 一、专利申请流程 1、确定专利申请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第十四条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


·商标续展与宽展期有何区别
      商标续展与宽展期有何区别?1、商标续展与宽展期的区别是概念不一样,续展期,即商标到期前6个月,宽展期,可以理解为“宽限续展期”,指商标到期后6个月;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