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在医疗事故的鉴定当中,分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前者可以说是后者的必经程序,只有鉴定出相关事故属于医疗事故的,才能对患者的损害按照医疗事故的规定来处理。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吧。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综上可知,一般是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涉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处罚
      涉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处罚法律中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非法行医罪。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则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严重是本罪的罪与非罪分界线,对此需要严格把握。那现实中,涉嫌非法行医罪该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什么...


·目前能有效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目前能有效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有哪些?随着各类医疗机构的兴起,医患纠纷的发生率和类型也变得越来越多样。而且,作为一类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还会给人们带来很大的麻烦。那么,目前能有效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纠纷的解决...


·营利性医疗机构免房产税吗
      营利性医疗机构免房产税吗 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免房产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同...


·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有几种
      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有几种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是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专门机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分别设立省(自治区)、地区(自治州、市)、县(市、市辖区)三级鉴定委员会;直辖市设立市、区(县)二级鉴定委员会,...


·怎样防范医疗纠纷
      怎样防范医疗纠纷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1)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医务人员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如《民法》、《侵权责任...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如果说医疗事故的相关的医生和医务人员没有存在着过错的话,那么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主要还是因为这样进行判断的话,才是有利于相关人员的,才是公平公正的。出了医疗事故,我们先要看看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也...


·如何认定医疗主观过错?
      如何认定医疗主观过错? 一、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应为“过失”,过失又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在意外事件中,医护人员主观方面不存在过错(故意和过失统称过错),所以不...


·该怎么提起医疗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