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止执行,能否再次提出保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再审审查期间,债务人申请保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的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再审审理期间,原生效法律文书中止执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2)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是什么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是什么?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行政强制执行直接措施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直接措施的规定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直接措施的规定是医务人员拒不履行相关的义务,那么应当对于他的人生或者是财产作为直接强制履行。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


·一、醉驾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一、醉驾如何申请监外执行?行为人如果符合生活不能自理,有严重疾病需要就医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


·申请法院执行财产可以诉前保全吗
      申请法院执行财产可以诉前保全吗?满足法定条件的话可以诉前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在紧急的情况下,例如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逃避债务清偿等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让债务人无法移送财产。诟前保全财产的执行,一般是在法院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超出判...


·行政强制执行法解释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法解释是什么?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2、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


·行政机关应终结强制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行政机关应终结强制执行的情况有哪些?(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三)执行标的灭失的;(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


·行政强制执行的材料需要提供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材料需要提供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材料需要提供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4)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暂予监外执行疾病的范围是怎样的
      暂予监外执行疾病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暂予监外执行疾病的范围是怎样的 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 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 3、高血压病Ⅲ期; 4、空洞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 5、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向那个法院进行?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向那个法院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