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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装修损失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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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未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装修损失如何承担?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


·一房多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与不同的租客之间签订数份租赁合同,如果该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143条的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一房多租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根据《 民法典 》在第725条中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作出了规定:“租赁人在承租人按照 租赁合同 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叫“买卖不破租赁”,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人将房屋让与他人,对合法的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的影响,新的房屋所有人不能以其已成...


·承租人不按照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跟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致使租赁物收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能否以承租人拖欠租金为由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欠租的情况下,出租人享有对商户采取停水停电的权利。其次,出租人应提前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将采取的停水、停电措施,避免给承租人带来突然损失,以减小赔偿风险。有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不适宜直接适用以上情形,即是承租人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直接签订了水、电使用...


·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
        一、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


·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吗?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对方。...


·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不是的,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尽量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或当地房管部门推出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虽然口头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被视为是不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


·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取承租人支付费用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的期限、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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