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1、工作性质;2、工作环境;3、收入状况;4、居住条件;5、文化程度;6、性格修养;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此外,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等等。
二、利于取得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在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件中,60%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其中又包括两种: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其二,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迫使对方让步。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法院在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判决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父母的经济能力、居住条件以及文化程度等等,因此要想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可以从上述几方面入手考虑来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如果请律师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我国法律中没有对当事人请律师做出过多的干涉,因此实践中如果自己决定有需要的话,大可以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保护自己的利益或者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而在诉讼离婚过错中委托律师的情况是比较多的,那此时请律师诉讼离婚要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


·婚姻无效和不成立指的是什么?
      婚姻无效和不成立指的是什么? 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包括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结婚的必备条件有: 1、男女双方有结婚的合意。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46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达到法定婚...


·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的话也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此时作为女方可能就比较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希望由自己陪伴孩子长大。此时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男方怎么争小孩抚养权
      我们发现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法官都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的,毕竟在照顾子女方面可能女方要更悉心一些,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有很大帮助的。而此时作为男方要想争夺抚养权也不是不可能的,那具体来说男方怎么争小孩抚养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婚
      法院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控制审理期限,不能超过《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审限,否则的话就会构成违法。那到底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婚呢?这是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婚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补充协议范文的写法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补充协议范文的写法是什么?立约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工作单位和住址_________。立约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


·中国最新婚姻法全文内容
      如果说到中国最新婚姻法,其实也就是上次修正之后的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这部婚姻法的内容吧。 婚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怎么写协议?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怎么写协议?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所以在关于抚养费额协议中可以就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做出约定。 而基于父母...


·申请国家赔偿包括哪些情形?
      申请国家赔偿包括哪些情形?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家庭共同财产不能直接与夫妻共同财产划等号,虽然很多时候这二者的内容是一样的,但法律上并未将他们等同视之。实践中,不仅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认定,家庭共同财产也是要认定的。那么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家庭共有...


·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吗 一、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吗?
      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吗 一、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吗? 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就不算重婚,只能算作出轨。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